广东立信鞋业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债权申报通知

广东立信鞋业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4-11-08 公 开 人:广 东立信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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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于2024929日依法裁定受理广东立信鞋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金舵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负责开展各项破产工作。现管理人就债权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债权人请于20241215日前根据《债权申报指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人基本情况、债权形成过程、数额、债权性质、是否由财产担保或连带债务人、利息计算方法(破产受理时停止计息)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本次债权申报采取纸质邮寄申报或者网络申报后纸质邮寄两种方式,管理人定于20241212-13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在管理人办公地址集中进行本案申报债权人的证据原件核对工作,管理人将以接收的纸质材料作为最终债权认定的依据。二、债权人未在法院确定的前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债权人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三、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1220日上午9时在南海法院第37审判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会议,参加会议人员应出示证件及授权手续。四、管理人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一座27层广东金舵律师事务所,管理人联系人:李律师13679786179,江律师13929908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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