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兴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

福建省兴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2-08-26 公 开 人:福建省兴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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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兴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2021421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闽01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福建省兴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兴创集团)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720日作出(2021)闽0110号决定书,指定福建瑞权律师事务所担任福建省兴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经管理人初步核查,截止至2021421日,兴创集团所欠职工工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相关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461,367.33(附件:《职工债权清单)。管理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自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9月4日止

职工对公示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自收到不予更正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视为职工同意管理人公示的职工债权清单。

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900-18:00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翁律师,电话:1855913453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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