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恒兴高科制硅工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关于江西恒兴高科制硅工业有限公司整体资产的第二次破产拍卖公告

江西恒兴高科制硅工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关于江西恒兴高科制硅工业有限公司整体资产的第二次破产拍卖公告

公开时间:2021-08-01 公 开 人:刘冬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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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授权江西恒兴高科制硅工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于2021年 8 1510时至2021年816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江西恒兴高科制硅工业有限公司整体资产,现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江西恒兴高科制硅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兴公司”)于2004年3月17日在万载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万载工业园B区,法定代表人王松柏,注册资本:1300万元,经营范围:建筑装潢材料、耐火耐高温材料、电子电磁产品制造、销售(以上经营项目国家有规定的除外)。

二、拍卖标的

1.登记在恒兴公司名下七套房产,坐落于江西省万载县鹅峰乡益联村工业园二期,面积合计:5615.04㎡。

1产权证号:万房权证 AF 字第 000225 号,面积 1694.93 

2产权证号:万房权证 AF 字第 000226 ,面积 662.84 

3产权证号:万房权证 AF 字第 000227 号,面积 553.82 

4产权证号:万房权证 AF 字第 000228 ,面积 553.82 

5产权证号:万房权证 AF 字第 000229 号,面积 553.82 

6产权证号:万房权证 AF 字第 000230 号,面积 553.82 ㎡;

7产权证号:万房权证 AF 字第 000444 号,面积 1041.99 ㎡。

2.登记在恒兴公司名下的土地

万国用(2004)第006979号,坐落320国道旁工业园,土地面积24479.1m2,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批准使用期限为:2004年5月15日至2054年3月14日。

3.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包括厂区路面、砖围墙、铁艺围墙、门牌、花池、污水检查井6

4.管道和沟槽: 包括供水管、排污管2

5.机器设备及设施:包括变压器、配电柜、电缆、探灯等7

6.办公家具及家电:包括办公桌、空调、电脑、书柜、沙发等14

7.绿化苗木:包括桂花树、山茶花、樟树等树木76

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有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拍的请自行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3.如参与竞买人未开通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并经管理人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办公地点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拍卖价格

起拍价:5,783,316.00(人民币伍佰柒拾捌万叁仟叁佰壹拾陆元整),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增价幅度:10万元(人民币拾万元整)或者10万元的倍数

五、咨询、展示看样

1.咨询、预展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14日止(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破产管理人联系,联系人:刘律师、李律师,电话:13097202129、15970680323。

2.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六、优先购买权人

本拍卖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

七、资产抵押情况

恒兴公司名下7套房产:万房权证AF字第000225号、万房权证AF字第000226号万房权证AF字第000227号、万房权证AF字第000228号、万房权证AF字第000229号万房权证AF字第000230号、万房权证AF字第000444号,抵押权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载县支行。

八、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2.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3.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整体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4.本次拍卖保留价和成交价为不含税价。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所涉及的买卖双方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权证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包括数量和质量,法院及管理人不承担变卖标的物瑕疵保证。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考虑本次变卖标的可能隐含的瑕疵风险,并经认真调查了解且在确定能够承受已知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风险后,再作出是否竞买的决定,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评估报告的记载与现场实物如有缺失或者损毁,不影响竞买成交关系和成交价格,不多退少补。买受人参加竞买,视为已在竞买展示现状中对交付标的物的名称、型号、数量、质量、状态等予以确认,变卖成交后交付时不再对此进行检验。买受人不得以标的物的名称、型号、数量、质量、状态等问题为由,拒绝受领交付或者提出任何异议和要求。

3.对于标的物的搬运、吊装及清场工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标的物的搬运、拆卸、吊装及清运费用等交割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搬运、拆卸、吊装及清运过程中发生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费用,则由买受人承担。

十、款项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淘宝系统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100万元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江西恒兴高科制硅工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载县支行,账号:14385101040033723(CNY)

3.拍卖余款请在拍下后七日缴纳,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江西恒兴高科制硅工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载县支行,账号:14385101040033723(CNY)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2.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人:刘律师、李律师

联系电话:13097202129、15970680323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凤凰中大道1869号中银律师楼4楼

 

 

江西恒兴高科制硅工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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