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豪泽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 印章、证照遗失公告

南京豪泽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 印章、证照遗失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19 公 开 人:南京豪泽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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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公告

南京豪泽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根据中景建业(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515日作出(2024)苏0118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豪泽置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521日作出(2024)苏01187号决定书,指定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陈方担任管理人负责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仅接管到南京豪泽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现依法公告声明,除公章、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章外,南京豪泽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在内的其他全部证照和印章自法院裁定受理其破产清算之日起全部作废,且自该日之后仍使用作废证照及印章的行为属无效行为,并将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南京豪泽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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