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哈尔滨兆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公开招募审计机构的公告

关于哈尔滨兆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公开招募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04-26 公 开 人:哈尔滨兆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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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审计机构:

根据哈尔滨兆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兆翔公司”)申请,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20日裁定受理兆翔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4年4月3日指定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担任兆翔公司管理人。

为提高破产清算程序的效率,厘清债务人企业的资产与财务情况,充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拟通过公开招募方式遴选审计机构对兆翔公司破产清算案件提供审计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概况

兆翔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18日,工商登记机关为哈尔滨市香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30110063652524G,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50万元,法定代表人闫雪,注册地址为哈尔滨市香坊区文治三道街2号4单元1层1号(住宅),经营范围为以自由资金对工业、农业、商业、服务业、科技行业进行投资,企业管理等。出资人为闫雪、刘志国,出资比例为98%、2%。

目前管理人已接管到企业财务账册、各类证照及银行账户。兆翔公司提交的《资产负债表》显示,截止2023年12月30日,黑龙江兆翔房地产开发公司账面资产总额5.69元,负债总额922623.61元。

二、审计工作内容及要求

1.审计企业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客观、全面

2.对债务人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梳理兆翔公司债权债务情况,完善债权债务清册;

(2)全面审查兆翔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时、准确地调整账目、报表;

(3)组织对债务人现有财产的盘点、核查工作,处理债务人资产的盘盈、盘亏及报废工作;

(4)对债务人的资产情况进行核查

(5)配合管理人审查债权,协助管理人编制债权表

(6)按人民法院和管理人要求提交审计报告;

(7)根据人民法院和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就有关专业问题接受人民法院和债权人询问

(9)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债务人是否存在以下行为: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

(10)债务人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是否对个别债权人清偿债务

(11)债务人是否有以下行为: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

(12)债务人的股东是否足额履行出资义务,是否存在抽逃出资行为

(13)债务人的股东是否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的财产

(14)债务人是否存在关联交易及利益输送

(15)根据人民法院和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3.根据案件进展的需要,对兆翔公司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并出具分析报告

三、报名条件

1.报名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名机构不得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本案审计机构的情形,与兆翔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

3.报名机构及其拟指派人员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报名机构应对项目执行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保密,不得泄露,拥有保密资质的机构将择优考虑

5.报名机构应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不得将审计工作向第三方进行再委托。

、报名方式

1.参选机构应于2024年53日上午12时前将参选文件递交管理人(文件一式份,需密封,未密封的文件按作废处理)。

2.纸质版文件应密封并加盖审计机构公章、骑缝章。如递交方式选择邮寄,为确保文件送达管理人,建议报名机构邮寄后致电管理人确认。

3.管理人收件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241号;联系人:王蕾,电话:18545557552。

、参选机构需提交的文件

(一)参选机构应仔细阅读招募文件的相关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起草和提交参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二)参选文件相关内容的制定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

(三)参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参选机构介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关于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以及近一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过惩戒和处分的声明;

3.参选机构具有的破产清算方面的工作经验同类项目服务案例(如有);

4.参与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主要人员名单,以及能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简历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5.拟定工作方案及报价(最高限价壹万元)。

六、资格条件与报名材料审查

(一)招募公告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对报名单位的主体资格和报名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资格、报名材料不符合公告规定的实质要求的,视为审查不合格,不具有参与选聘的资格。

(二)审计机构的遴选确定

1.多家审计机构报名

超过一家符合资格条件的审计机构报名的,管理人将综合考虑报名单位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方案、工作方案等事项,综合考量后择优选定一家审计机构、一家备选机构。仅有一家符合资格条件的审计机构报名的,经管理人报告法院后决定是否直接将其选定为拟聘

请的审计机构。

2.报告与备案

经公开招募初步选定拟聘请的审计机构后,管理人将向法院报告相关情况。管理人将在合理期限内将是否中选的结果以邮件方式通知各参选机构。

七、协议签署

管理人将就审计具体工作安排与中选机构进行协商沟通,协商一致后与中选机构安排签署审计服务合同。如认为该审计机构报价过高,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就费用总额与中选机构进行洽谈,如在选定之日起3日内双方无法就工作安排及费用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管理人有权决定聘用备选机构。

特此公告。

哈尔滨兆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4年4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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