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英派斯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公示

苏州英派斯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公示

公开时间:2024-10-14 公 开 人:苏州英派斯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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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英派斯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公示

 

致各债权人及债务人:

苏州英派斯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派斯健康”)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根据刘冬向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提出的对苏州英派斯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于2024415日作出(2024)苏 0591 5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苏州英派斯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415日作出(2024)苏 0591 52 号决定书,指定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苏州英派斯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4722日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债权人委员会成员推选方案》,管理人于2024730日将表决结果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上进行了公示,目前异议期已过,无人提出异议,决议已生效,根据《债权人委员会成员推选方案》,结合本案债权人的实际情况,产生以下7位债权人委员会候选人:

1、武琳(会议主席),会员,普通债权代表;

2、康震威,职工债权代表;

3、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租方,普通债权代表;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金融债权,普通债权人代表;

5、王磊,会员,普通债权代表;

6、刘博,会员,普通债权代表;。

7、卢颖,会员,普通债权代表。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九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

公示期为7天,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向管理人提出,如无异议,公示期后,管理人将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申请认可。

管理人联系方式:杜律师,电话13862062528,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养育巷151号苏州商务大厦609室。

 

 

苏州英派斯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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