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浔瑞得运动器材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书

连云港浔瑞得运动器材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书

公开时间:2024-08-22 公 开 人:连云港浔瑞得运动器材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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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4812日作出(2024) 苏0791破申37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连云港浔瑞得运动器材制造有限公司清算组连云港浔瑞得运动器材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浔瑞得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同日作出(2024)苏079137决定书,指定江苏路卓律师事务所组成浔瑞得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依法对浔瑞得公司开展破产清算工作。现管理人发布以下公告:

一、浔瑞得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4926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性质、数额、形成原因等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浔瑞得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浔瑞得公司尚未分配的财产范围内依法清偿。逾期申报的债权人需要自行承担补充申报费用及相关的法律后果。债权人如掌握债务人财产线索的,请于债权申报材料一并向管理人提供。

二、浔瑞得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返还财产。逾期清偿或返还的,管理人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三、管理人已刻制管理人公章,浔瑞得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等一切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印章均停止使用。

四、自2024611日起,浔瑞得公司停止开展与清算工作无关的经营活动。

五、浔瑞得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管理人进行清算,并承担以下义务:

1.5日内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账册、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

2.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3.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

因相关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当对浔瑞得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连云港浔瑞得运动器材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二八月二十二

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国丽

联系电话: 15021918276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B座16层

 


附件

2_路卓-破产公告(最终稿)(已签章版).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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