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募拍卖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招募拍卖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04 公 开 人:安徽金生丽水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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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合肥中院)2025年3月5日作出(2025)皖01破申7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金生丽水的重整申请,并于2025年3月11日作出2025)皖01破申73号决定书,指定安徽皋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金生丽水管理人(下称管理人)。管理人制定了金生丽水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最终表决通过,合肥中院于2025年4月28日作出2025)皖01破6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金生丽水重整计划。

为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顺利推进金生丽水破产重整工作,管理人拟对重整标的物之外的有证房屋建筑物、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和车辆)、存货进行拍卖,公开招募拍卖机构,现将招募条件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本次招募以公开的方式进行,接受各方的监督。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拍卖机构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2、本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投标法》,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

3、管理人有权随时修改本次报名所需的材料及条件,且无需向意向拍卖机构解释理由。

4、管理人随时可以中止或撤回本次招募;本次招募中止或撤回的,管理人无需对拍卖机构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5、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二、金生丽水涉及拍卖资产的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24)第345号《资产评估报告》拟公开拍卖金生丽水重整标的物以外的资产,总评估价值约1700万元(具体以实际拍卖资产情况为准)

三、拍卖方式

按照债权人会议决议内容要求进行公开拍卖。

四、拍卖机构资质要求

1、依法设立的具有拍卖资质的机构;

2、是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信息库入库机构;

3、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并在拍卖工作中没有出现不良记录。

五、报名文件内容

1、报价和收费标准;

2、公司近3年承办类似项目的业绩及证明材料;

3、为拍卖资产能够提供的增值服务;

4、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

5、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信息库入库证明文件;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负责本项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8、以上文件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并确保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经核实材料如有虚假、错误或不完整的,管理人有权取消报名资格。

意向拍卖机构应于202561117时前向管理人提交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邮寄送达的,以报名材料寄达时间为准,逾期未寄达的,视为未报名。

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白莲岩路和渡仙桥路交叉口西北角御联行·柘鑫科技园 302办公室,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191551915250551-65552880

六、评审方式

评审方式为综合评审,以总分10分计,其中合理收费为4分(不以最低价为满分),增值服务为4分(针对本项目的宣传推广方案),以往项目业绩为2分。

七、确定拍卖机构

管理人将于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评审,并向确定的拍卖机构发书面通知。

特此公告

 

安徽金生丽水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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