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广装饰职工债权公示

国广装饰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4-10-20 公 开 人:福建国广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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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国广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4)国广装饰破管字第19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724日作出(2024)闽01破申35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张美英申请的福建国广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广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审理,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于2024830日作出(2024)闽011138号决定书,随机指定福建良誉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福建国广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国广公司已无实际经营,无在册职工,截至20241020日,根据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于2020617日作出的(2020)闽0111民初1128号民事判决书,确认国广公司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人民币55000元(详见职工债权清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41030日止。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10日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特此公示。

 

 

 

福建国广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日   

 

附:1.福建国广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2.管理人联系方式:李先生13805088383


 

附件1:福建国广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福建国广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序号

姓名

年龄

企业欠费金额

性质

1

张美英

51

55000

经济补偿金(赔偿金)

合计

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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