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公告及申报指引

债权申报公告及申报指引

公开时间:2025-06-20 公 开 人:武汉汉氏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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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汉氏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管理人

债权申报通知书

2025)汉氏破管字第002  

武汉汉氏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9日作出(2025)鄂01破申3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武汉汉氏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氏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6月17日作出(2025)鄂01破23号决定书,指定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担任武汉汉氏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6月20日发布的《公告》,债权人应当在2025年7月2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应书面说明债权金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补充申报人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具体如下:

纸质申报材料提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182号华中国际广场A17楼

邮编:430000

联系人:方先生黄女士

联系电话:15827350747,13297281625

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须按照要求填写相关债权申报材料,具体申报详情指引可参考《债权申报指引》。

特此通知。

武汉汉氏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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