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摇珠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关于摇珠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1-12-14 公 开 人:深圳市丹侬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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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丹侬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
关于摇珠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172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粤03清终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深圳市丹侬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丹侬公司)强制清算一案,2021113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为丹侬公司清算组,张生律师为清算组负责人,负责丹侬公司强制清算工作。

清算组现参照《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审计和评估工作规范》《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审计和评估机构摇珠和公开招募办法》的相关规定,拟采用摇珠方式选聘一家审计机构为丹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特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丹侬公司成立于2008041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729966800,法定代表人:刘文魁,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下金额单位无特殊说明,均为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3号综合实验楼11栋二楼A,营业期限为永续经营。丹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图像与数字显示材料技术开发(不含限制项目)。

清算组成立后,已接管丹侬公司2015年至20209月会计凭证共计25册,2015年至2018年总账、明细账及科目余额表,以及2019年度及20201-9月总账,前述纸质版会计凭证现存放于清算组办公室。丹侬公司暂无财务人员配合审计工作。

二、报名条件

1.报名单位办事机构所在地位于深圳市,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质;

2.报名单位被编入《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审计机构名册》;

3.报名单位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曾为1宗强制清算或破产案件提供过审计服务(以委托合同、审计报告正本为据);报名单位至少有5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

4.报名单位对拟派出项目团队负责人、工作人员人数及其人员具备的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需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团队工作人员中不得少于2名注册会计师;

5.报名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记录;

6.报名单位与本案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予回避情形;

7.报名单位可在清算组选定审计机构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机构无故超期的,清算组有权解除委托协议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审计费用。

三、工作内容

1.对丹侬公司进行强制清算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丹侬公司提供的现有材料披露供清算审计的现有财务材料是否为全部财务资料或仅为部分财务资料;

2)公司的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情况。

3)注册资本是否到位及其使用情况,并结合财务资料和资金流水分析是否存在虚假出资、出资不全、抽逃出资等违法情形。

4)债权、债务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金额、账龄等;关联方及其相关重大金额的往来款形成及结存情况;为清算组审核债权申报和确认债权提供数据核查等,对债权申报人向清算组申报的每一笔债权根据清算组要求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5)审计应收款项(资产)情况,对每笔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的形成和依据进行说明,并将合同、财务凭证、确认函、欠条、决算书、权属文件等能够证明应收款项(资产)存在的依据文件整理成独立的文档,移交给清算组,供清算组清查追收。

6)应重点关注并提醒清算组注意的事项:丹侬公司在法院受理强制清算日之前,是否存在重大资产转移的情况,是否存在与股东人员、财务等方面的混同等。

7)处理丹侬公司强制清算程序中(如有)的财务会计相关事宜,提供丹侬公司强制清算程序中涉及的税务问题的咨询,按清算组和税务部门的要求为丹侬公司申报纳税和建账提供咨询意见。

8)甲方按照强制清算期间的实际需要提出的与公司清算审计相关的其他要求。

2.根据清算组要求,对审计报告进行解释;

3.清算组提出的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四、审计费用

审计费用参照(2011313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协商确定,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最终以审计服务合同约定为准。审计机构出具无法审计意见的,费用不超过2000元。审计费用于丹侬公司强制清算案执行分配方案时支付,本次审计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税费等)均包含在审计费用之内。

五、报名要求

请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提供服务的单位于20211220日前向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报名,协会拟于20211221日在报名的合格机构中摇珠选定。清算组联系人:毕律师、刘律师,电话0755-33256968/6830;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联系人:曾俊彬,电话0755-83466909

六、机构选定

摇珠后,请中签的单位向清算组提交机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规模、强制清算或破产案件审计经验、拟派人员配置及简历、承诺出具报告的时间、收费标准、报价、收费方式、报价是否可协商及最大折扣比例、服务方案、审计质量保证措施、参加审计人员资质证书、关于与丹侬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的承诺书、关于对工作中接触的未公开信息进行严格保密的承诺书等文件。

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摇珠选定服务机构后,清算组将综合考虑报名单位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方案(应包括完成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服务方案等事项综合考量后择优选定一家审计机构、一家备选机构,并将最终选定的一家审计机构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报备,清算组将在合理期限内通知被选定的服务机构,未被选聘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还其所递交的材料。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丹侬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清算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毕滢、刘松鹭;

联系电话:0755-33256968/683015817480828/18840831775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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