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债权更正公告

职工债权更正公告

公开时间:2022-08-12 公 开 人:伊美高家具(深圳)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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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美高家具(深圳)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更正公告

伊美高管发第037-1

职工债权人: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伊美高家具(深圳)有限公司(下称伊美高)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担任伊美高管理人(下称管理人),案号(2021)粤03364号。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就伊美高职工债权进行调查,管理人于2022428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示《职工债权调整情况》,经复核,现管理人拟对戴玉锦、宋志清、冯新华、张新勇、黄春华、深圳市坪山区人力资源局职工债权进行更正(具体详见附件1,本次更正职工债权金额933,740.00元。另,管理人拟对肖志伟、吴昆明、明思聪、刘剑锋的职工债权进行核减,若被核减人员对此有异议,应持相关证据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管理人将另行审核。

据此,本次更正公示职工金额933,74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8条,现管理人将职工债权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2821日止。

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要求管理人更正;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对本次公示职工债权清单中载明的内容无异议。

对于尚未公示的职工债权,可在公示期内持有相关证据向管理人提出书面主张,管理人将根据审查情况另行公示。

特此公示。

伊美高家具(深圳)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1:职工债权清单

管理人联系人:苏金秀实习律师(经办人),0755-82551667

陈燕律师(负责人),0755-82794110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4026号田面城市大厦24楼星辰所


附件

伊美高管发第037-1号-职工债权更正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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