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卓越能源有限公司预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浙江卓越能源有限公司预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4-01-20 公 开 人:浙江卓越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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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汪争誉 联系方式: 13857036798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2-07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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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20日作出(2023)浙0825民诉前调3429号通知书,决定对浙江卓越能源有限公司(下称“卓越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同时指定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与浙江游龙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临时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为了维护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卓越公司企业营运价值、实现资源有效整合,管理人拟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本次招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卓越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卓越能源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330825MA2DG4WM4F,法定代表人:冯小羽,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东浙江生生能源有限公司持股51%,股东浙江明珠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9%注册时间:2018-11-06,注册地址:衢州市龙游县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南鸿运路8号,营业期限:2018-11-06 至无固定期限,所属行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二甲醚混合气体项目筹建(筹建期内不得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机关: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主要财产情况

1、卓越公司住所地:衢州市龙游县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南鸿运路8号

2、卓越公司从事的是燃气生产和供应业,立项项目为年产15万吨二甲醚混合气体。

3、卓越公司已经基本完成建筑及相关设施建设的筹建,公司用地33333㎡,土地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用地期限至20681219日。

4、卓越公司综合楼、罐装车间、辅助车间、装卸站已完工但未验收,据《房屋建筑面积预测成果报告》建筑总面积5113.06m²,综合楼已装修。

5、卓越公司已建的设施包括消防水池、集水池、门卫室、围墙、管架等,道路场地均已完成硬化,已通水电。

6、卓越公司已经安装变压器、12100m³的气体储罐、消防泵等相关设备。

 

三、招募原则

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国招募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参选文件的,视为同意按卓越公司现状进行投资,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由投资人通过受让股权的方式变现项目资产价值。

 

四、意向投资人条件

意向投资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1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征信;

3、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者可联合参与投资,以一个报名人的身份参与招募联合体中至少有一个投资符合意向投资人条件。

 

五、意向投资人应明确的事项

1、因卓越公司坐落于化工园区,意向投资人或其出资方需具备化工企业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项目落地必须符合园区的产业政策

2、卓越公司的重整资产范围包括土地、房产及相关设施、设备。卓越公司的应收账款纳入债务人财产用于清偿全体债权人,不在重整范围内。

 

六、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2月7日17时止,以邮寄方式报名的,以寄件邮戳时间为准。

报名地点:浙江省龙游县荣昌路广信大厦六楼浙江游龙律师事务所603 

联系人:汪争誉律师,联系电话13857036798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邮寄方式、电子邮箱(账号wzywcyd@163.com)

3、报名时提交的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参选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意向投资人一旦提交参选文件,不得撤回。

参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内容包括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包括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资信证明等;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自然人报名的应由本人签名。如为联合投资人,还需提交表明联合投资的共同意向及各投资人自愿对本次投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共同声明,并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2)企业法人报名参与重整的应提交股东会决议其他非法人组织应提交决策机构的同意参选的决策文件; 

(3)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时须提供原件供核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截至2023年12月的最近三年度的财务报表(须加盖财务专用章和公章)

(4)良好商誉的证明或承诺、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

(5)同意对知悉的卓越公司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协议的承诺函

(6)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

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经管理人初审,符合资质条件的,双方签订《保密协议》,意向投资人支付保密保证金50万元后,管理人配合报名成功的意向重组投资人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工作。

账户名:浙江卓越能源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开户行: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01000353980880

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或未缴纳报名保证金,视为不符合意向投资人条件。

(二)选拔阶段 

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结合自身对卓越公司的商业判断,认为符合招募条件且有意向参与重整投资的,有权决定是否进入竞标或遴选程序但决定参与的意向投资人在收到管理人通知入围下一步遴选的通知后,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交纳保证金300万元,保证金缴存管理人账户,未按时交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选

提交了参选文件并按时缴纳了参选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为合格意向投资人,合格意向投资人方可参与重整投资人的确定及备选。 

(三) 遴选阶段

合格意向投资人需达三人以上时,管理人将通过竞争性遴选的方式确定最终重整投资人,竞价规则以管理人后续通知为准。

合格意向投资人不足三人的,管理人将以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的方式确定最终重整投资人。

四)确定重整投资人

 

七、参选文件的法律效力及重整投资协议的签署

意向投资人提交参选文件,即视为意向投资人提交的参选文件的相关内容对管理人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要约,且管理人在参选文件提交时间截止时点即享有对意向投资人提出的该要约进行承诺的权利(管理人承诺的具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向意向投资人送达书面投资人资格确认书或直接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或其他法律法规许可的做出承诺的形式),一旦管理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或做出承诺,则视为管理人同意向投资人之间已经就意向投资人参与卓越公司重整的相关事宜达成了协议,意向投资人应以管理人通知安排时间为准,签订书面《重整投资协议》。

如意向投资人未在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管理人有权没收该意向投资人交纳的参选保证金,并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意向投资人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二次招募、资产拍卖导致的差价损失)。

 

八、保证金的使用与退回

1意向投资人对卓越公司完成尽职调查后,如向管理人明确不再参与项目重整,管理人在收到意向投资人退还保密保证金申请日内退还保密保证金意向投资人意向参与项目重整,该保密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选拔阶段的参选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未确认为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在确定重整投资人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缴纳的参选保证金。

2意向投资人被确认为重整投资人后,其缴纳的参选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意向投资人未在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后,参选保证金自动转为《重整投资协议》项下的重整履约保证金,如意向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不履行协议义务的,将被取消重整投资人资格,重整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卓越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或者龙游法院的裁定批准,管理人自龙游法院裁定宣告卓越公司破产清算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无息退还其所交纳的重整履约保证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和/或赔偿责任。

4管理人退还的参选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以意向投资人交纳保证金的本金为限,不计利息。

上述各项工作的确切实施时间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或再行调整。

 

九、其他

1意向投资人在签署《保密协议》后,可查阅卓越公司重整的相关资料,并应在参选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前自行对卓越公司完成尽职调查,需要管理人配合尽职调查的需提前1日通知,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提供。

2 如出现影响卓越公司重整的重大事项或龙游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中止或撤回本遴选计划,不需要承担违约和/或赔偿责任。

3、本公告由卓越公司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管理人。

 

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但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预重整或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等,充分注意和理解预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同意承担可能存在的风险与瑕疵。

诚挚欢迎各方投资者前来考察洽谈,参与重整投资。

 

                              浙江卓越能源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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