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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11-21 公 开 人:深圳市伸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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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公 

 2025)粤 0306  16 号之一

2025612日,本院根据深圳市丞明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深圳市伸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伸瑞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天地正(深圳)律师事务所为伸瑞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根据管理人对现有财产及负债的调查结果,可以认定伸瑞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依法应当宣告其破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于202511月13日裁定宣告深圳市伸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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