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桦港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选任辅助机构的公告

新乡桦港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选任辅助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5小时前 公 开 人:新乡桦港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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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桦港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选任辅助机构

公告

 

2024年10月22日,新乡桦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桦港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原阳县人民法院申请重整。2024年10月25日,原阳县人民法院作出(2024)豫0725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桦港公司的重整申请,指定新乡桦港置业有限公司资产清算工作组担任桦港公司管理人。2026年5月15日,原阳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桦港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重整程序。鉴于重整计划已获法院裁定批准,为顺利推进重整计划的执行与项目后续建设交付,确保管理团队的高效协同,管理人现选任辅助机构,将有关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情况

桦港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26日,法定代表人:李勇强;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圆整;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25065259427L,所属行业:房地产业。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登记机关:新乡市原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圣唐丽都小区15号楼,营业期限:2013-03-26至无固定期限。股东圣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金额2550万元,持股比例51.00%;股东河南圣唐置业有限公司出资金额2450万元,持股比例49.00%。。

二、申报条件

)申报机构已入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级破产管理人名册。

)申报机构在近3年办理过重大疑难复杂重整案件且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的优先。

(三)申报机构拟派驻的团队负责人应有10年以上的执业经验。

具备较强融资能力,能协调到重整投资人。

)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具有相关法律规定的不能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申报机构为会计师事务所的,需要会同律师事务所联合申报。

三、申报资料

申报机构应在申报期限届满前提交申报文件,申报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规模、资质及证明材料;(2)申报机构以往担任管理人工作的实践经验和业绩;(3)拟派驻本项目人员名单、资质证书、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情况;(4)申报机构拟定的工作方案;(5)被确定为辅助机构后拟收取的报酬及折扣方案;(6)申报机构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形的声明;(7)其他申报机构认为应当明确的事项。

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将取消申报资格。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1、申报机构应于2026年5月27日17:30前将密封的申报材料5份提交至指定联系人处不接受邮寄,并将申报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2、联系人:崔晓凤

联系电话:15903000394

联系地址:原阳县人民路桦港城市广场售楼部二楼

联系邮箱:xxhgzyglr@163.com

五、评选方式

1.由管理人组成评审工作组,对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评审。如申报机构只有1家,经审查后,如申报机构不存在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的不能担任辅助机构的情形的,管理人将直接确定该机构为桦港公司重整案件管理人辅助机构。如申报机构2家以上,管理人将通知提交申报资料的机构进行现场评议,确定一家辅助机构,一家备用辅助机构。

2.选定辅助机构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中选机构。

 

新乡桦港置业有限公司管理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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