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选任管理人公告

竞争选任管理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0-04-15 公 开 人: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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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关于廊坊市正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

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本院裁定受理了周杰申请廊坊市正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之规定,本院决定采取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廊坊市正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5413日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03774405263E,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期限自2005413日至2025413日,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室内外装饰装修,登记机关为廊坊市广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住所地为廊坊广阳区爱民道南侧大官庄居民楼1号楼下平房。廊坊市正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停止经营。                                                   

二、 申报条件                                                                                                   

(一)申报机构为编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的管理人;

 (二)申报机构在本年度已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三)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三、申报方式

(一)报名方式

申报机构按要求填写申请书,于报名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版)提交本院指定联系人处。

(二)提交申报资料

申报机构应准备好申报资料(一式四份),装订成册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提交本院指定联系人处。申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编入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证明材料,并提交拟委派参与本案 破产管理人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以及参加破产业务培训的情况介绍;

2、申报机构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的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参与已审结破产案件管理人事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含证明破产案件已审结的相关法律文书以及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参与已审结破产案件管理人事务的相关材料);

3、申报机构拟委派参与本案管理人的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作为管理人成员参与已审结破产案件的情况,包括案件类型、数量、各案所涉及的财产数额、安置的职工人数等内容;

4、申报机构拟定的本案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工作思路、工作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内容;

5、申报机构已经参加执业责任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6、申报机构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竞争性遴选的优势(包括:申报机构若被指定为管理人,愿意垫付破产费用情况及报酬报价方案等);

7、申报机构担任管理人正在承办的破产案件数量及进程(截至本公告之日);

    8、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形的声明;

9、以上资料均须将电子版(word格式,不能转化word 格式的提交扫描件)发送到本院指定联系人电子邮箱;

10、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的上述资料均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本案管理人,并将被列入本院管理人黑名单。

四、报名时间报名

截止时间:2020514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文淇

联系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 0316-2127854

电子邮箱:gypc2020@126.com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

00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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