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云海乐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云海乐纷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佛山云海乐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云海乐纷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6-02-11 公 开 人:佛山云海乐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580次
  • 打印

佛山云海乐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云海乐纷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25日作出(2025)粤0605破申4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佛山云海乐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云海乐纷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5月19日作出(2025)粤0605破54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广东慧港律师事务所为云海乐纷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确认云海乐纷公司截至2026年2月11日,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人民币114,184.96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6年2月26日止。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15日内对本公示所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特此公告。

 

佛山云海乐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一日

 

附:1.《佛山云海乐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编制日期:2025年6月18日】》、《佛山云海乐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二)【编制日期:2025年12月5日】》;

2.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律师  18144970620、18144973850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3号九鼎金融中心2216室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

【云海乐纷】职工债权公示(已盖章).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