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公告

《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公告

公开时间:2020-07-01 公 开 人: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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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表决结果公告

2019617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豫07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同时,指定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为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2020619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召开了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网络会议,并审议表决《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会议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投票,线上表决时间截至202061922时,线下表决截至202062918时。2020630日,在债权人会议主席张刘森的监督下,对线下表决开票计票。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分为出资人组、担保债权组、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进行表决,各组别表决结果如下:

1.  出资人组表决结果

该组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出资人共6名,有5名出资人同意《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占该组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出资人人数的83.33%,其所代表的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96.61%

出资人组表决通过《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2.  担保债权组表决结果

该组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3家,线上共有2家债权人同意《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占该组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数的66.67%,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97.97%

担保债权组表决通过《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3.  职工债权组表决结果

该组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201家,线下共有201家债权人同意《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占该组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数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99.50%

职工债权组表决通过《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4.  税款债权组

该组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2家,线上有1家债权人同意《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线下有1债权人同意《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线上线下共有2债权人同意《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占该组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数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100%

税款债权组表决通过《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5.  普通债权组表决结果

该组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227家,线上共有201家债权人同意《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线下共有13债权人同意《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线上线下共有214债权人同意《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占该组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数的94.27%,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59.66%

普通债权组表决未通过《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八十五条、八十六条之规定,《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未通过。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同未通过《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进行协商,该表决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监票人:债权人会议主席张刘森。

特此公告!

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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