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四川省南江县人民法院公告

公开时间:2023-05-05 公 开 人:南江县光雾山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2496次
  • 打印

四川省南江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3)川19223号之一

本院根据南江县光雾山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于2023119日作出(2022)川1922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其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3)川19223号决定书,指定四川慧人汇韬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巴中分公司担任管理人。

本院定于2023524日上午930分召开南江县光雾山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次会议通过“破产云”网络平台,以线上网络直播的形式召开。全体债权人通过网络途径参会(网络参会方式以管理人另行通知为准),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三年五月四日


附件

一债会公告.jpg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