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润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公开招募投资人的公告

张家口润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公开招募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1-15 公 开 人:张家口润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浏览次数:1639次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2-05 00:00
  • 打印

张家口润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公开招募投资人的公告

 

2024年7月1日,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经开法院)研究决定对张家口润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胜房开)预重整,由张家口润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为依法预先开展重整的相关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经向经开法院报告,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预重整投资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本公告由临时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有权根据客观情况变化和实际需要变更本次招募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须无条件接受与配合。

2.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3.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临时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可在足额支付报名保证金后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4.本公告非要约文件,只作投资参考使用,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5.投资过程中的相关法律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由意向投资人自行评估和承担。

6.本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对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临时管理人享有。

二、润胜房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润胜房开成立于2020年3月12日,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701MA0ELNRQ14;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法定代表人:张淑燕;地址:河北省张家口经济开发区凤凰城北区14号楼101室;营业期限:2020年3月12日至2050年3月11日;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项目简介

润胜房开开发建设的凤凰城三期(北地块)项目位于张家口市经开区钻石南路东侧,东自明珠西路,西至钻石南路,南迄敬业街,北抵长城西大街。项目土地使用权面积:83139.65平方米,其中:城镇住宅用地63057.57平方米,零售商业用地20082.08平方米。上述土地使用权设定了他项权,他项权证号为冀(2020)张家口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462号,抵押权人登记为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债权已转让给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国民信托有限公司申报债权本金30,000万元。凤凰城三期(北地块)居住小区项目一期规划总建筑面积213834平方米,其中:住宅16幢,建筑面积175629平方米(含地下室及配套物业);配套商业1号至2号1622平方米;幼儿园2144平方米;地下车库34439平方米。商业地上计容面积99416.8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8967.93平方米。凤凰城三期(北地块)项目目前已完成16栋住宅主体封顶,2023年11月起至今处于停工状态。

(三)负债情况

目前,经管理人审查确认的债权总额为 487,860.69万元,另有9户待定债权申报总额58,882.52万元正在进行工程审计,最终负债情况以管理人审查并经法院裁定确认的为准。

三、招募意向投资人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等,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投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犯罪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联合参与投资,但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并承诺联合体成员之间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本招募公告意向投资人条件中第(一)、(二)项设定的资格条件。

(四)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意向重整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五)意向重整投资人需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自行协调解除冀(2020)张家口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462号他项权证项下凤凰城三期(北地块)土地使用权抵押问题。

(六)临时管理人根据本项目工作开展的需要认为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的其他条件。

四、招募流程

意向投资人应按照本公告确定的时间、方式等向临时管理人报名,提交报名材料。

(一)报名期限

报名起止时间: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25日止。限届满后,临时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二)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投资意向书(见附件1)

2.意向投资人简介(如为联合投资人参与投资的,需要介绍各自所充当的角色、分工及职责等情况)。

3.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参与本案意向投资人招募的,应提交章程、合伙协议或其他组织性文件以及有权决策机关作出的关于同意报名参与本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及相关授权的决议。

4.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的承诺函。

5.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3)。

6.承诺书:应承诺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未执行完毕案件及最近三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截图)、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重整计划执行期间解除冀(2020)张家口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462号他项权证项下凤凰城三期(北地块)土地使用权抵押等。

7.同意对知悉的润胜房开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承诺函》(见附件4)。

意向投资人拟联合其他主体联合投资或拟成立公司投资项目的,应向临时管理人作出专项说明,按照要求提交有关联合体协议和委托文件,并承诺互相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募。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联合体参选的,应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并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临时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三)报名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将报名材料盖章后的扫描电子文档发送至临时管理人邮箱,并同步将上述报名资料盖章纸质版(一式五份)邮寄(以寄出时间为准)至临时管理人处。

管理人联系方式:

收件人:张家口润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联系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新华大厦六楼

联系电话: 13131311283

联系邮箱: fenghuangcheng0528@163.com

五、意向投资人的确定

(一)初步筛选

临时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临时管理人将通知补正,并给予3个工作日的补正期。

通过临时管理人初步筛选的,临时管理人将于报名材料初步筛选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邮件(以意向投资人报名材料中提供的电话和邮箱为准)的形式通知意向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应在收到临时管理人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 (大写:贰仟万元)至临时管理人账户并与临时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意向投资人未按规定时间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将无法参与本案尽职调查并丧失参与招募投资人遴选资格。意向投资人在缴纳保证金前应当与临时管理人确认账户信息。

(二)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期限为20日,自意向投资人与临时管理人签署完成《保密协议》并缴纳报名保证金之日起算。通过初步筛选并按时缴纳报名保证金且签署完成《保密协议》的,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润胜房开有关情况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尽职调查工作应当在20日内全部完成,临时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配合。参与尽职调查的

人员,应提交意向投资人出具的委托手续。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并独立地对尽调结果负责并承担全部法律后果。

临时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开展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予以配合。

(三)提交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结合尽职调查情况,按照临时管理人要求,围绕投资形式、金额、投资进度安排、偿债方案和经营方案制作投资方案,确保方案具有合法性、可行性、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投资方案应装订成册,投资方案中应体现意向投资人的意志和授权。(例如: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在投资方案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四)遴选

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应在临时管理人指定期限内,就投资款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具体投资方案以及重整相关事项,与临时管理人进行磋商。

如提交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为一家以上的,临时管理人及主要利益相关人将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对报名的投资人进行遴选确定意向投资人。临时管理人将向经遴选确定的意向投资人发送意向投资人确认函,其应自收到意向投资人确认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临时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意向协议。

如提交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仅有一家的,临时管理人及主要利益相关人有权根据其投资方案及其他相关情况,决定是否确定其为意向投资人。若确定其为意向投资人的,临时管理人将向经遴选确定的意向投资人发送意向投资人确认函,其应自收到意向投资人确认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临时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意向协议。

如提交方案的意向投资人均未被临时管理人确定为正式的意向投资人,临时管理人保留另行招募意向投资人的权利。

六、报名保证金

(一)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2,000万元(大写:贰仟万元)。

(二)管理人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张家口润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

账号: 647079182

(三)报名保证金的处理

1.报名保证金为参与投资、履行保密承诺的保证金,并非投资保证金。未按规定缴纳报名保证金的,不能参与尽职调查并丧失参与招募投资人遴选资格。

2.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义务的,临时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取消其投资人资格。

3.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投资方案前选择退出投资的,自提交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临时管理人无息原路退还报名保证金。

4.意向投资人招募程序因故无法继续推进的,临时管理人有权视实际情况停止招募,并将在停止招募程序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报名保证金。

5.临时管理人遴选确定投资人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其他意向投资人的报名保证金。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解释权归属于临时管理人,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临时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需配合相关招募工作。如有变化,以临时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公告招募项目。

特此公告。

 

 

张家口润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2025年1月15日

 


附件

附件四:保密承诺函.docx 下载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docx 下载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docx 下载
附件一:投资意向书.docx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