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债权先行分配公示

职工债权先行分配公示

公开时间:2024-11-12 公 开 人:盐城拓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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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26日作出(2023)苏0991破申5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盐城拓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福汽车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月19日作出(2024)苏0991破3号决定书,指定盐城市华融资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盐城拓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 “管理人”)。

管理人依据破产法相关规定,已对职工债权进行公示,在异议期内,并无任何人向管理人就职工债权提出异议。

当前,拓福汽车公司职工因生活困难,向管理人及法院申请先行支付部分职工债权。管理人考虑到拓福汽车公司停产已久,职工就业艰难、生活困窘的状况。依据现有的破产财产及审查确认的债权情况,管理人决定先行向拓福汽车公司职工分配职工债权金额的35%(即 731,250.05元)。

现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此公告。公告期自 2024 年 11 月 12 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止。若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公告期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

              盐城拓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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