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微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江苏微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5-11-13 公 开 人:江苏微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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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5-11-1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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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0日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苏0692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南通通州湾科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江苏微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2025年5月21日南通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苏0692强清1号决定书,指定江苏江海明珠律师事务所为清算组。现定于2025年11月17日9时通过书面形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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