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网络公示形式送达评估报告的公告

关于以网络公示形式送达评估报告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10-19 公 开 人:湖北骅腾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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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网络公示形式送达

评估报告的公告

2025)骅腾破管字第6

 

湖北骅腾置业有限公司债权人

湖北骅腾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于20251010日收到评估机构湖北德势弘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北骅腾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拟资产处置所涉及的湖北骅腾置业有限公司位于荆门市白云大道以东(鑫城国际)12幢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如债权人或债务人认为前述评估报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于2025102418时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一)财产基本信息错误;(二)超出财产范围或者遗漏财产;(三)评估机构或者评估人员不具备相应评估资质;(四)评估程序严重违法。若全体债权人及债务人没有在前述期限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管理人将对此评估报告予以采用。特此公告

 

湖北骅腾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九

附:《资产评估报告》


附件

(鑫城国际)1、2、3幢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项目.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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