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禹丰泵业制造有限公司、盐城市永丰通用机械厂 职工债权公示

江苏禹丰泵业制造有限公司、盐城市永丰通用机械厂 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1-09-18 公 开 人:江苏禹丰泵业制造有限公司、盐城市永丰通用机械厂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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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禹丰泵业制造有限公司、盐城市永丰通用机械厂

职工债权公示

 

江苏禹丰泵业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禹丰泵业公司)因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根据许荣留向亭湖区人民法院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亭湖区人民法院20201216日作出(2020)苏0902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禹丰泵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49日作出(2020)苏09028号决定书,指定江苏国磊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2021年5月20日管理人以禹丰泵业公司与盐城市永丰通用机械厂(以下简称永丰机械厂)存在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区分各关联企业成员财产的成本过高、严重损害债权人公平清偿利益为由,向亭湖区人民法院提出两家企业实质性合并破产申请,亭湖区人民法院于20217月30日裁定两家企业适用实质破产清算程序,于20218月11日指定江苏国磊律师事务所担任禹丰泵业公司、永丰通用机械厂管理人。

管理人依法接管两家企业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规定,审查职工花名册、调取仲裁诉讼案件材料等,并听取部分职工的情况反映后,对职工债权进行了登记和确认。现将登记和确认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江苏禹丰泵业制造有限公司、盐城市永丰通用机械厂职工债权公示表》,公示日期至2021年921日。

本职工债权表是管理人经过调查而制定,并非是最终确认结果,职工债权成立与否以及具体金额由亭湖区人民法院确认。若本案债权人(职工已明确表示无异议的不得再提起异议)对职工债权表所公示的内容有异议或认为有遗漏的,请在2021年921日前(以管理人收到材料时间为准)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提出异议,并提交相关凭证。管理人对提出异议的核查,如异议成立,管理人可予以更正。

特此公示

 

江苏禹丰泵业制造有限公司、盐城市永丰通用机械厂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附:1、江苏禹丰泵业制造有限公司、盐城市永丰通用机械厂职工债权公示表

2、联系地址:江苏省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大数据产业园A16幢。

联系人及电话:顾晓伟  1586194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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