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兴道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债务人通知

福州兴道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债务人通知

公开时间:2025-07-23 公 开 人:福州兴道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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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福州兴道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杨成伟:

2025620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闽01破申17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福州市世纪力天广告有限公司对福州兴道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道合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令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审理。2025715日,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闽011116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开展兴道合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工作,现通知贵方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本所(联系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100号融侨中心8层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孙律师;联系电话:13075841180)提供下列兴道合公司资料:

1.固定资产和实物资产清单;

2.无形资产材料;

3.有价证券材料;

4.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5.债务人的诉讼、仲裁案件的材料;

6.财产权属证书;

7.印章、证照;

8.财务账册、银行存款凭证等财务材料;

9.债务人银行账户资料;

10.人事档案;

11.文书档案;

12.其他接管的财产。

若届时无法提供或提供不全的,管理人将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请要求贵司及法定代表人等责任人员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福州兴道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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