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颐海置业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威海颐海置业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1-03-29 公 开 人:山东凌云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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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1-04-14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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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颐海置业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根据威海颐海置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0年6月15日裁定受理威海颐海置业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山东凌云志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试行)》第十一条“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集债权人会议并表决有关事项。网上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与现场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规定,经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定于2021年04月14日14时00分,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威海颐海置业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债权审查、表决重整计划草案等)。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在2021年04月14日之前,会收到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12368平台,发送短信通知的账号和密码,参会人员可自行选择使用电脑或者手机参会。为确保会议当天顺利参会,请收到账号和密码后务必登录会议进行测试。电脑端需要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点击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首页右下角会议浮动框中的【进入测试】,进行会议测试。手机端需要通过搜索微信小程序【债权人会议】,输入账号密码进行测试。测试成功后请勿随意更换参会设备和网络。

正式会议当日,请参会人员务必再次登录系统,通过网络观看会议直播和投票表决。

特此通知!

           威海颐海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03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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