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好家乡超市有限公司债权催收公告

成都好家乡超市有限公司债权催收公告

公开时间:2023-11-28 公 开 人:成都好家乡超市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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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好家乡超市有限公司

债权催收公告

成都好家乡超市有限公司的债务人: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720日出具(2021)川01破申24号裁定书,裁定受理成都好家乡超市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以2021)川0178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四川维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成都好家乡超市有限公司财务资料显示,截至20231126日,贵方作为债务人尚欠成都好家乡超市有限公司款项【详见附件《成都好家乡超市有限公司债权催收清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现要求贵方按照清单中所列债务金额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向成都好家乡超市有限公司全额、及时清偿债务。如债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清偿义务。

管理人账户为:账户:成都好家乡超市有限公司

账号:11382000000116925

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人南支行

管理人联系地址:成都市天府二街138号蜀都中心一期2号楼706室(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联系人:侯媛媛;联系电话: 13982138985

              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下东大街段216号喜年广场A42楼(四川维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人:赵江枫,联系电话:15680073231

              

特此公告

 

                           成都好家乡超市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1126

 


附件

成都好家乡超市有限公司债权催收清单.xls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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