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竞选福州正泽西贸易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审计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竞选福州正泽西贸易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4-22 公 开 人:福州正泽西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310次
  • 打印

州市中级⼈民法院于2025814⽇作出(2025)闽01破申35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福州正泽西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泽西公司)破产清算⼀案,并指令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2025925⽇作出(2025)闽011145号决定书,指定福建海⼭律师事务所担任福州正泽西贸易有限公司管理⼈。

因破产清算⼯作需要,为确保债务人财产状态清查的公正性、准确性与高效性,管理⼈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决定采用公开竞选方式选聘审计机构。现就公开竞选事项公告如下:

⼀、债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福州正泽西贸易有限公司

成⽴时间: 2019628⽇

登记机关: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营业期限:2019628⽇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实缴资本: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建材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厨房用具批发;灯具、装饰物品批发;其他家庭用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光明南路1号升龙汇金中心34层09单元01室。

⼆、债务人主要资产概览

1. 存款、不动产、车辆

根据法院查控结果,正泽西公司除邮政邮储银行账户余额25260.70元(部分冻结)和中国银行账户余额40614.67元(冻结)外,无不动产、网络资金、证券等财产。

2. 其他资产调查情况

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查询得知正泽西公司无专利;无商标;无著作权。

三、审计范围及内容

1常规审计:对债务人截至破产受理日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以及进行专项审计,审计报告需对以下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必要时出具专项说明

· 股东出资是否实缴到位,是否存在抽逃出资;

· 债务人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三十三条规定的可撤销或无效行为;

· 是否存在账外资产、账外账;

· 债务人对外享有的债权及所负债务的具体情况;

· 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

· 债务人与关联方、股东、高管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

· 债务人职工工资欠付及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2. 专项审计(如有需要):如涉及破产重整期间继续经营的财务核算、关联方往来款项专项审计等,可在中选后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竞选人资格要求

1. 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质,且已入选福建省⾼级⼈民法院福州市中级⼈民法院对外委托审计机构备选库名册;

2. 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3. 具备破产审计经验者优先(需提供同类案件业绩证明);

4. 与债务人不存在利害关系,且与债务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计的关系。

、竞选文件内容

竞选人提交的竞选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密封,至少包含以下材料:

1. 竞选申请书:载明意向参与竞选的意思表示,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 机构简介: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入围司法鉴定机构名册证明、相关资质荣誉;

3. 项目方案:针对本项目的审计计划、人员配备(需注明注册会计师人数及负责人执业年限)、时间安排(通常要求接受委托后15-30日内出具初稿);

4. 报价方案:需采用固定总价或分段计价方式报价。报价应包含差旅费、食宿费等所有费用(或明确注明差旅费是否另计)。鉴于破产企业资金状况,通常需承诺在破产财产分配时优先支付或根据管理人资金状况分期支付;

5. 业绩证明:近三年承办破产审计业务的委托合同或报告关键页复印件;

6. 承诺书:承诺在签订合同后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承诺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遵守管理人工作纪律。

六、竞选程序

1. 管理人将成立评选小组,根据竞选人的专业能力、审计方案、报价、过往业绩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2. 评选过程将接受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的监督与指导。

3. 管理人将在评选结束3-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中选机构,未中选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选文件不予退还。

有意向参与竞选的评估机构应在2026年5月15日之前(含当⽇) , 向管理⼈提交申报材料(密封邮寄)。 

联系⼈:张宝树、谢𫍽琦

联系电话: 15980698536、15005011379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珠宝路2号珠宝城9楼福建海⼭律师事务所

2.评审⼩组由⼈民法院和管理⼈⼯作⼈员组成,综合考虑参选机构的专业能⼒执业经验、⼯作⽅案和报价等综合因素,评选⼆家审计机构作为⾸选机构和备选机构,备选机构在⾸选机构⽆法胜任⼯作时直接替换。评选确定后由管理⼈和⼊选的审计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七、特别说明:

1. 本次选聘不收取任何竞选保证金。

2. 审计机构一经选定,应在接到中选通知后3日内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审计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管理人有权顺位选择下一候选人。

3. 因破产程序的特殊性,审计费用属于破产费用,将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在债务人财产分配时优先支付。中选机构需理解并接受可能存在的支付周期。

 

特此公告

 

 

州正泽西贸易有限公司管理⼈

2026422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