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报告

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报告

公开时间:2024-08-31 公 开 人:河北布福幔纺织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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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的申请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8日作出(2024 )冀04破申6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7月22日作出(2024)冀04破76号决定书,指定邯郸信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河北布福幔纺织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刻章、通知已知债权人、查阅法院执行卷宗,到车辆管理、不动产登记等机关进行资产调查,并结合实地走访等方式调查核实债务、接待债权人申报债权,审查认定债权,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债务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河北布福幔纺织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布福幔纺织公司”或“债务人”)成立于2010年5月18日,经营期限截至 2020年5月17日止,法定代表人梁海民管理人穷尽所有送达方式并通过磁县人民法院协助查找均无法联系到债务人,故无法对债务人资产进行接管。管理人到布福幔纺织公司住所地实地走访调查后,未发现该公司经营场所,经询问周边居民均不知晓该公司。管理人在住所地原址张贴了裁定书、决定书、债权申报及一债会公告、职工债权登记公告等。管理人向有关部门调查的结果均回复债务人无财产。

  截止报告时仅有3家债权人进行申报,经管理人审核认定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债权总额为1915692.93元,据管理人调查,债务人确无财产清偿破产清算费用,无财产可供分配,根本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故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的规定,特提请贵院依法宣告布福幔纺织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     

               

                   河北布福幔纺织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 年8 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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