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昊天微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沙河昊天微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5-04-21 公 开 人:沙河昊天微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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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昊天微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李存兰、石利霞的申请,于2024年12月27作出(2024)冀05破申14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沙河昊天微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令本案由沙河市人民法院审理,沙河市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7日作出(2025)冀0582破2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德恒(石家庄)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一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除现场表决外,可以由管理人事先将相关决议事项告知债权人,采取通信、网络投票等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的规定。沙河市人民法院原定2025年5月7日15时整在沙河市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因债权人人数较多,经管理人与法院沟通后决定将开会形式变更为网络会议进行。原定开会时间不变,具体通知事项如下: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在2025年5月7日之前,会收到短信通知的参会账号和密码,参会人员可自行选择使用电脑或者手机参会。为确保会议当天顺利参会,请收到账号和密码后务必登录会议进行测试,电脑端需要凭账号密码登录“e破通网络会议系统”(https://ept.jiulaw.cn)点击【进入测试】,进行会议测试、查看会议文档。手机端需要搜索“e破通网络会议”微信小程序,点击【前去参会】,输入账号密码登录并进行会议测试。测试成功后请勿随意更换参会设备和网络

正式会议当日,请参会人员务必再次登录系统,通过网络观看会议直播和投票表决。

特此公告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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