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鑫源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共益债投资人招募公告

宁夏鑫源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共益债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6-08-06 公 开 人:宁夏鑫源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204次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8-20 17:00
  • 打印

宁夏鑫源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

共益债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2年7月1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宁01破申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宁夏鑫源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源博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同日作出(2022)宁01破申10号决定书,指定银川市信访局、银川市住建局、银川市自然资源局、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银川市金融工作局、银川市税务局、银川市人力资源和会保障局、银川市公安局、银川市金凤区住建局、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组成的鑫博源公司清算组担任破产重整管理人   

2023年8月10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宁01破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宁夏鑫源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终止宁夏鑫源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2024年5月27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宁01破13号之三决定书,决定变更管理人为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为全面盘活项目存量资产、保障购房业主、施工单位、各类债权人合法权益,落实重整计划执行目标,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宁 01 破 13-2号《准许鑫源博公司融资借款的批复》,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共益债务投资人,相关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鑫源博公司及宝湖鑫都商业广场项目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鑫源博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2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100574861803J,2015年4月23日经增资后,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地为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南街五里宜居住宅区1号楼1号营业房,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宝湖鑫都商业广场项目开发建设情况

“宝湖鑫都商业广场”项目是金凤区旧城改造项目,由鑫源博公司于2014年7月独资开发建设,项目定位现代化城市商业综合体。项目总建筑面积11.50万㎡,由购物广场、办公楼和综合楼3幢建筑组成,其中购物广场(负二层至四层)面积5.08万㎡,办公楼(北楼)面积2.75万㎡,综合楼(南楼)面积3.50万㎡。长城中路街道办事处因拆迁置换取得综合楼6层、7层和购物广场一层西南角房屋产权。

截至2026年7月31日,宝湖鑫都商业广场项目土建和室外装饰工程完成总量的92%,消防工程完成总量的29%,供排水及采暖工程完成总量的41%,电梯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44%,强电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4%,综合楼室内装饰完成已开工工程量的70%,综合楼空调工程完成该楼总工程量的48%。

三、共益债融资核心约定

共益债融资借款金额及计息标准

本次共益债借款总金额预计5000万元-1.5亿元,年化利率按照银川中院作出的(2022)宁01破13-2号批复计算,且不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利息从投资人根据管理人通知投资人实际收到出借相应资金之日起计息,计算至相应资金实际归还之日止,具体以届时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

共益债融资借款还款来源

1.宝湖鑫都商业广场项目全部存量可售房产销售回款、存量资产处置变现全部价款,回款资金将由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监管,优先用于清偿本次共益债本金及利息;

2.担保措施:鑫源博公司以本项目内手续齐全、具备网签备案条件、无权利限制的合法可售商业、办公房产,为投资人出借资金办理商品房网签备案担保,降低投资风险。

3. 可网签备案资产范围:

1)南塔楼:规划为商业公寓,现已完全具备网签备案条件,可备案资产总面积6,342.30平方米,其中13-16楼、18楼备案价格为6500.00元/平方米,27楼备案价格为7000.00元/平方米;

2)北塔楼:规划为商业办公,目前暂不满足网签备案要求,该楼栋所有资产均未对外销售。待后续达到预售及网签条件后,可补充办理备案手续,未售资产总面积27,596.55平方米,其中6-23层备案价格为5700.00元/平方米,27层备案价格为7000.00元/平方米。

本次最终备案资产明细,以双方后续正式签订的正式合同约定的资产清单为准。

、投资方式

为提高招募成功率,意向投资人可以针对招募规模全额提供,也可以部分提供,可以个别报名,也可以集合报名,但应征报名的融资借款金额须不低于5000万元。

、投资人条件

依法设立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及自然人,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信用记录良好,资金来源合法。

、报名程序

(一)报名材料

1.提供主体证明材料。含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决策文件、委托代理手续、联系方式等。

2.投资方案。含借款金额、利率等必备要素。

3.资金实力证明材料。如存款证明。

(二)报名方式

1.投资人应将报名材料密封提交给管理人。

2.管理人联系方式:管理人负责人傅律师,13606631739管理人团队成员徐增君,18161598721;邮寄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区鑫翔大厦七楼

(三)报名截止时间

20268 2017:00。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期或者取消本次共益债投资人的招募。

(四)协议签订及履行

中选投资人应按要求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按合同执行。

、其他

1.本公告有关鑫源博公司及宝湖鑫都项目情况简介及相关数据仅供参考,不能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

2.投资人应保证向管理人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在招募中发现投资人有任何虚假陈述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管理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招募的资格并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投资机构及人士踊跃报名参与鑫源博公司本次共益债投资人招募。

特此公告。

 

 

 

 

宁夏鑫源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85


附件

宁夏鑫源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共益债投资人招募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