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升超越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一债会

北京海升超越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一债会

公开时间:2026-01-23 公 开 人: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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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3-23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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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第10条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可以采用现场方式或者网络在线视频方式召开。为便利利益相关方参加破产程序,债权人需按照上述所列联系方式以邮寄、电子邮件等非现场方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本院定于2026年3月23日14时00分通过网络平台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线上方式有序召开,请债权人务必于会议召开3日前与北京海升超越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沟通参加非现场会议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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