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公告

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5-04-30 公 开 人:贵州新热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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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根据债权人喻明学的申请,于2025年3月27日裁定受理贵州新热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该案系“执转破”案件,适用简化程序进行审理,指定贵州泳清律师事务所担任其管理人。贵州新热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5月12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地点:贵州省兴义市兴义大道大商汇1号楼10楼贵州泳清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562400;联系人:章心臣,电话:13908596459),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贵州新热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5年5月20日上午9时00分在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第二十二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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