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4-05-11 公 开 人:贵阳海丰精细化工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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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令狐昌勇律师 联系方式: 13511964615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5-31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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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海丰精细化工公司

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根据贵州恒和鑫泰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422日作出(2023)黔0113破申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贵阳海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丰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4430日指定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担任贵阳海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海丰公司预重整工作维护企业价值、实现资源整合和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管理人根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实务操作指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海丰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贵阳海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住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开发区麦架小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00714362548T,法定代表人:朱岳兴,营业期限:2001092420540924,注册资本4669万元人民币,贵州乾邦置业有限公司持股65.5%贵阳静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0.85%,贵州省科技风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3.65%经营范围:生产胡椒基丁醚、相关精细化工产品,天然香料种植、农业新技术推广,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进出口业务

(二)主营业务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

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生产胡椒基丁醚、相关精细化工产品,天然香料种植、农业新技术推广,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进出口业务(不含进口商品分销业务)(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涉及许可证经营的凭进出口许可证经营)。)

(三)主要资产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截止基准日20231231日,海丰公司资产总额为1,152.55万元,负债3,671.73万元,净资产(股东全部权益)-2,519.18万元;评估值总资产为2,963.54万元,负债3,671.73万元,股东全部权益-708.39万元。与账面价值比较,总资产评估增值1,810.99万元,增值率为157.13%,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增值1,810.99万元,增值率为71.89%。海丰公司的不动产资产位于贵阳市白云区白云北路346号自有土地及办公楼厂房,面积26557.96平方米及办公楼及厂房约10000平方米,具体资产情况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

(四)投资优势

1)海丰公司成立于1999年,存续时间长,对外所负债务归集后债权人少,有良好的信誉和口碑。

2)海丰公司在2019年引进投资人合作后,对被火灾损毁的土地污染进行治理,对地面建筑物进行修复建设,海丰公司现在地面现状形象较好,没有展现出闲置破败的景象。

3)海丰公司项目位于白云区白云北路,区域逐渐发展形成集“居、文、旅、商、产”一体的生活圈,配套商业、交通、教育、公园较为成熟,投资前景好

二、重整投资方式

(一)投资方式

投资方式灵活多样,重整投资人可采用多元化的方式进行投资,包括但不限于:

1.股权投资,即通过股权调整、资产注入等方式取得海丰公司股权;

2.共益债投资,即提供借款用于海丰公司重整,由海丰公司按共益债务优先偿还。

意向投资人可以选择一种投资方式或多种投资方式相结合,也可以提供其他合法、合理且可行的投资方式。

(二)投资人资质

1.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211221日至今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名单等严重不良征信;

3.拥有充分的资金实力对海丰公司进行重整投资;

4.拥有与海丰公司重整投资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或自然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投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第12项条件,至少有一方符合34项条件;

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精细化工产品、背景、渠道、经验的投资人,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截至2024531 日,管理人可根据工作需要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

3.报名需提交资料:

1)投资意向书(意向书内容应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优势、拟投资企业、资金实力、融资能力介绍、拟采用的投资方式等,法人报名的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个人报名的应由个人签名);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其他用以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

4)联合体报名须提交联合报名合作协议书,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二)报名资格审查

1.管理人根据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通过,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缴纳投资意向保证金   万元,自保证金交纳之日起报名成功。

3.资格审查通过,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可以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配合提供相关手续、材料。开展尽职调查前,意向投资人应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向管理人出具《保密承诺函》。

(三)重整投资方案的提交和审查

1.意向投资人根据了解到的情况,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法律风险评估,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提交具有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需根据投资方式制作,包括投资意向、经营方案、投资方式、投资数额和履约形式等)。

2.管理人对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管理人向投资人发出《重整投资人入围通知书》。

(四)重整调整方案评审

1.管理人在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的监督下,根据出价高低、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履约能力、履约保障、经营方案等情况对入围《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审,确定正式重整投资人。

2.中标的正式重整投资人应当签订《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书》,其他未中标的意向投资人由管理人发出《重整投资人身份未确认告知书》并无息退还保证金。管理人有权视入围重整投资方案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设定轮候重整投资人,并与其办理轮候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手续。

3.已报名并缴纳意向保证金的投资人,基于对海丰公司的深入了解后不愿意继续投资的,可在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前随时书面向管理人提出退出投资意向的请求,管理人将在收到书面请求后十日内无息退还已交纳的意向保证金。

(五)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1.管理人根据正式重整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编制预重整方案(或重整计划草案)和重整投资协议。

2.正式重整投资人在规定时间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在重整计划草案通过债权人会议表决并经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履行。

3.重整投资协议签订时,重整投资人应至少将首期投资款全额支付给管理人(已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投资款),重整计划草案未通过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管理人无息退回已支付投资款。

四、特别说明

1.本次面向社会招募意向投资人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在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的监督下进行。

2.本公告非要约性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力,本次招募不是最终投资人及投资方案的确定。

3.管理人提供的所有海丰公司的描述和相关资料不应作为对意向投资人的承诺和保证,意向投资人应独立判断、理解以进行决策。如有疑问,欢迎垂询。

4.如出现影响海丰公司破产重整的重大事项或者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中止或者撤回本次招募行为,不承担任何违约和赔偿责任。

5.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解释权归属管理人。

6.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令狐律师

联系电话:13511964615

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世纪金源国际财富中心A14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前来考察洽谈,参与海丰公司重整投资。

特此公告。

 

贵阳海丰精细化工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月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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