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接管通知及权利义务告知

广州中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接管通知及权利义务告知

公开时间:2025-12-17 公 开 人:广州中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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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接管广州中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通知

广州中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20日裁定受理林金成对广州中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简称“中创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11月25日指定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中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人为何爱军,案号为(2025)粤01破465号。

为保证全面履行清算职责,管理人依法对中创公司进行接管。请你方于2025年12月31日17时30分前向管理人移交如下资料(如有):

1.法人营业执照及企业变更资料、税务登记、外汇登记证、海关登记证明、经营资质文件等与经营业务相关的批准、许可或授权文件;

2.印鉴,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海关报关章、法定代表人等私人印鉴及其他印章等;

3.银行账号,包括基本户、一般户及结算户的开户行、开户账号(含Key匙、U盾、网银密码等)以及主要用途说明等;

4.财产资料,包括动产(车辆、存货及机器设备等)、不动产及其他权利(股权、股票、商标、知识产权及对外投资、应收账款等)凭证;

5.财务资料,包括总账、明细账、台账、日记账、会计凭证、会计报表、电子账等财务账簿及审计、评估等资料;

6.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管理制度、股东名册等档案文件;

7.各类合同协议及相关债权、债务等文件资料;

8.涉诉案件、仲裁案件和其他案件材料,以及财产查封情况;

9.企业在职职工明细、工资发放及社保情况等;

10.有分支机构的,应一并提供分支机构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11.其他相关资料。


管理人现依据《企业破产法》《公司法》《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及相关司法解释等规定将贵方的权利义务告知贵方,具体见附件。


管理人委托处理具体接管事务的主要人员为:

黄律师,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020-39498854。

特此通知。

                              广州中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负责人:何爱军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

1.《民事裁定书》;

2.《指定管理人决定书》;

3.《公告》;

4.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律师020-39498854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9号中国市长大厦1801室,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


 

附件

中创-权利义务告知书.pdf 下载
中创-接管通知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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