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缆厂综合服务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公告

广东电缆厂综合服务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公告

公开时间:2025-05-21 公 开 人:广东电缆厂综合服务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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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缆厂综合服务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公告

2025)电缆厂破管字第006号

2025年4月28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下称“南海法院”)作出(2025)粤0605破申4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东电缆厂综合服务公司(下称“电缆厂”)破产清算,并于2025年5月16日作出(2025)粤0605破申45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广东瀛磐律师事务所担任广东电缆厂综合服务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工作。就债权申报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事宜,管理人特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时间

广东电缆厂综合服务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6月2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鉴于债权申报、审查、确认需要较长的工作周期,请尽量提前向管理人提交申报材料)。

债权申报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17号绿地金融中心T3栋3108-3109单元

债权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1.邮寄提交

债权人可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向管理人邮寄债权申报材料,请于202562017时00分前通过邮政快递送达至管理人,请在邮递单注明电缆厂债权申报”字样,并保留邮件寄送底单(备注:使用邮政快递,不接受到付快递)。

2.现场提交

债权人如前往管理人处提交申报材料请在工作时间与联系人进行预约,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11:30;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并请携带债权申报原件核对

3.线上提交

债权人可以通过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平台登录债权人平台申报债权(PC端债权申报网址:https://tdh.pcgl.com.cn/,手机端债权申报:请扫描本公告后附件1的二维码小程序) 申报债权。未注册的须先注册;注册仅可以自然人身份注册;注册后可作为债权人或委托代理人申报债权)。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电缆厂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四、申报债权时应交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提交的材料及注意事项详见《债权申报须知》(债权申报须知和债权申报材料样本可扫描本公告后附件2的二维码下载,债权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负责。

五、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地点、时间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72上午9:00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三十七审判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出席会议的债权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向法院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东电缆厂综合服务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1、手机端债权申报可微信扫码下方二维码

                      

2、扫描下方二维码,可下载债权申报须知、债权申报材料样本及及破产文书

                   


附件

广东电缆厂综合服务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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