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攀微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债权清查的公告及名单

关于新疆攀微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债权清查的公告及名单

公开时间:2025-10-17 公 开 人:新疆攀微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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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债权清查情况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王娟的申请,于2025年5月21日裁定受理新疆攀微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攀微传媒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7月30日指定新疆崇德律师事务所担任新疆攀微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期间的具体工作。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法对攀微传媒公司的职工债权情况进行了初步清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管理人在接管过程中,因攀微传媒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股东、财务人员等其他主要负责人均无法联系到,故未能接管到该公司的财务账簿、会计凭证等财务资料及劳资资料。为推进职工债权清查工作,管理人自行清理了欠付职工费用的情况,管理人分别向社保局、医保局、税务局通知申报债权事项并调查欠付职工社保或医保情况;同时,管理人通过天眼查、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官方网站及向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查询是否存在与攀微传媒公司有关的劳动争议案件。

经管理人调查,截至2025年5月21日,攀微传媒公司欠付王娟、宋红匣两人的工资、生活费、社会保险、医疗保险费、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共计102,624.73元,其中99,324.73元列入第一顺序职工债权清偿,3,300.00元依法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特此公告。

                   新疆攀微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十六

附:管理人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1A-2201室,新疆崇德律师事务所;联系人:何婧洁,19390658770。


附件

攀微传媒公司职工债权清查公告及名单.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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