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金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南京金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6-06-08 公 开 人:南京金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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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蔡律师 联系方式: 15062269644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8-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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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金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5年8月5日,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苏0105破3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南京金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高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担任金高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许贵兵担任管理人负责人。

金高公司名下主要资产金奥国际中心商场及金奥酒店,坐落于河西新城CBD核心地段,属于建邺区重要地标建筑项目,享有较高的品牌价值和市场认可度,具备较高的营运价值。通过重整程序,可最大程度保障资产品牌价值,有效化解整体债务困境。为了维护和保障各债权人公平受偿的权益,尽快推进重整工作,引入重整资金,实现重整成功目的,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发布招募公告内容如下:

一、公司基本信息

南京金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27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姚建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756851948N,经营范围主要为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房产租赁;商品房销售;自有场地租赁;酒店管理等。

二、公司资产情况

(一)金奥国际中心商场

金奥国际中心商场项目位于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29号,坐落于河西新城CBD核心地段,属于建邺区重要地标建筑项目,独享8万平方中央公园,紧邻南京奥体中心,在南京同行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认可度。金奥国际中心商场占地面积25,48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9,692.43平方米。商业楼层为8层,规划业态涵盖零售、餐饮、亲子、摄影、培训、美体、生活服务等,是集轻奢零售、艺术展览等为一体的艺术性商业典范。通过专业托管实现业态升级、客流增长、营收提升,打造区域标杆商业体。目前,金奥商场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二)金奥酒店

金奥酒店项目位于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33号,坐落于河西新城CBD核心地段,属于建邺区重要地标建筑项目,独享8万平方中央公园,紧邻南京奥体中心,在南京同行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认可度。金奥酒店占地面积25,489.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64,426.66平方米。采用玻璃幕墙与钢结构结合的现代主义风格,拥有各类豪华客房及套房359间;配套设施包含西餐厅、中餐厅、大型会议室及宴会厅、行政走廊、会议室、恒温泳池、spa中心、健身中心、休息吧等多元化功能性区域;停车位382个(其中产权车位61个,使用权车位321个)。目前,金奥酒店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三、投资人报名须知

(一)报名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投资人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3、意向投资人具备确定性的投资资金来源,能出具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并在合理时间支付投标保证金、投资款,且保证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意向投资人(含其实际控制人或关联方)主要经营的业务或从业经验如能与金高公司的业务形成协同效应,能够持续产生正向收益,能提升金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及可持续经营能力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报名文件

报名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名意向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基本情况、投资意向、资金实力及资金来源的计划等;联合体报名的,还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原件和其他联合体方的委托文件,并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义务,同时明确一家意向投资人为主申报机构、联合体主要负责人及授权签署本次招募相关文件的人员;

2、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业绩情况、历史 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

3、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方案、经营计划、项目诊断、业态规划和招商计划等;

4、意向投资人可单独或联合其他方对金奥国际中心商场、金奥酒店项目拆分单独报名,亦可整体报名。

5、附件及资料,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具备重整投资资金实力及可调控资金能力证明;

(3)载明经办人或者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授权 期限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可以证明投资意向和资质条件的相关材料。

注: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均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名文件需密封装订成册,一式四份。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受报名。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8日17时止。

2、报名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33号7楼金高公司管理人办公室;

3、联系方式:许律师,联系电话13913954461;蔡律师,联系电话15062269644。

五、投标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如欲参与重整投资报名,应向管理人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200万元人民币。如果意向投资人经管理人初步筛选后不符合招募条件的或意向投资人放弃重整投资的,则管理人在筛选结果确定之日或收到意向投资人书面放弃重整投资函件后七个工作日内向意向投资人无息退还全部投标保证金。

六、保密义务

对于投资人所需要的但管理人未公开披露的信息、数据、资料等,投资人需要遵守保密义务,除用作内部分析和制作投资方案外,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另作他用,否则管理人将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并要求赔偿损失。

七、特别说明

1、本招募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投资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外,应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2、本招募公告编制目的仅是资产推介和让意向投资人对金高公司情况有所了解,招募公告的内容不构成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意向投资人应充分了解重整程序情况,知悉公司重整失败的风险。

3、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在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的监督下,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从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方案、资金实力、业绩规模、产业协同性等方面综合考虑进行审查、评审。如有多家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重整的,管理人将通过遴选方式确定重整投资人,具体遴选要求和规则在管理人报经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同意后确定,管理人将按要求和规则确定重整投资人,具体以管理人后续通知为准。

南京金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六月八日

附件:

1、报名意向书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保密承诺函

附件

260608金高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附件.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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