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鳄鱼制漆(上海)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鳄鱼制漆(上海)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4-02-01 公 开 人:鳄鱼制漆(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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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鳄鱼制漆(上海)有限公司职工债权

公示

2023年4月13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鳄鱼制漆(上海)有限公司(下称“鳄鱼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4月25日指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管理人。后于2023年7月10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鳄鱼公司转入重整程序。

经管理人调查,截至202421日,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人民币7,883,796.77元(详见附件职工债权清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10日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特此公示。

鳄鱼制漆(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21

 

附:管理人联系方式: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4楼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三部 冯澜021-23281709


附件

鳄鱼制漆(上海)有限公司重整案件 职工债权公示.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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