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泛之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武汉泛之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3-12-13 公 开 人:武汉泛之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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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泛之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于2023124日接受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武汉泛之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管理人。武汉泛之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4110日前向武汉泛之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的管理人(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1号宏泰大厦18楼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钟文琪;联系方式:18271430418)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武汉泛之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武汉泛之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该案件定于2024115日上午9时,在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第十九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通知人:武汉泛之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管理人

通知时间: 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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