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顶顶香调味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南宫市顶顶香调味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3-02-03 公 开 人:南宫市顶顶香调味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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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市顶顶香调味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31月13日,河北省南宫市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南宫市顶顶香调味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顶香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管理人,现因工作需要,管理人决定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对顶顶香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南宫市顶顶香调味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717,法定代表人为侯会斌,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南宫市工业聚集区,所属行业为食品制造业,经营范围包含:调味品(固态、半固态)生产,蔬菜制品(蔬菜干制品(热风干燥蔬菜)(分装)),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南宫市顶顶香调味品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吊销,未注销。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审计机构工作内容

1顶顶香公司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等情况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顶顶香公司的出资及实缴情况

(2)顶顶香公司固定资产、对外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等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3)顶顶香公司应收款项(资产)情况,对每笔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的形成和依据进行说明,并将合同、财务凭证、确认函、欠条、决算书、权属文件等能够证明应收款项(资产)存在的依据文件整理成独立的文档,移交给管理人,供管理人清查追收

(4)顶顶香公司负债情况

(5)顶顶香公司资金流向及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流向

(6)顶顶香公司职工工资欠付及社保费用缴纳情况

(7)顶顶香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侵占公司财产等情况

2协助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查,对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的每一笔债权发表审计意见。

3配合管理人调查认定、计算职工债权

4按照法院或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对审计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5配合管理人做好破产清算工作中涉及顶顶香公司财务记载资料的调取,完成财产状况调查报告、编制资产负债表等

6、全面协助管理人核查顶顶香公司与关联企业是否存在人员、财务、业务、财产等方面的高度混同。

7、提供顶顶香公司破产清算过程中涉及的税务问题咨询

8完成法院或者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评估机构工作内容

1评估顶顶香公司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股权、车辆、办公用品、机器设备、原材料存货、应收账款等,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2按照法院或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对评估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3完成法院或者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审计、评估工作要求

1审计、评估机构须在接到选定通知后3日内组织人员开展工作。

2审计、评估机构须按时完成审计、评估工作,并出具审计、评估报告

3、审计、评估机构及其专业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审计、资产评估准则及行业规范,依法合规进行审计、评估工作。

三、资质及团队人员要求

(一)审计、评估机构派出人员从数量和能力上都要能够保证工作需要,具备相应资质、资格要求

(二)审计、评估机构对拟派出项目团队负责人、工作人员数量及其人员具备的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需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

(三)审计、评估机构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并出具书面保证函,保证上述人员在本案件中的工作时间,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派出工作人员。

四、审计、评估费用

)审计、评估费用前期不予支付,申报机构先行出具审计、评估报告,待相关资产变价后在破产财产分配时一次性支付,具体支付时间及金额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审计、评估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等)均包含在报价之内。

(二)选定的审计、评估机构应在收到管理人通知后在管理人通知要求的时间内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合同。

(三)本项目在整个破产程序中因对审计、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审计、评估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审计、评估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四)投标人的报价在整个投标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

(五)如审计、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六)管理人发现审计、评估机构有下列情形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且管理人不予支付费用若已支付的,应当退还,并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

1、派出的工作人员不具备相应资格。

2、审计评估程序违法。

3、审计、评估意见的依据不足。

4、拒不提供审计、评估报告或者未能按时提供审计评估报告,故意拖延提交报告的时间。

5、提供虚假报告。

6、出具失实报告。

7、违反行业执业道德、执业纪律的其他情形。

五、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为邢台区范围内入围《河北省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报名备案名单》的机构

(二)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三)熟悉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具有相关行业审计、评估业务经验;

(四)与顶顶香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六、申报资料提交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管理人提交申报书(一式二份)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

申报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参与意向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合同范本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有效的审计、评估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负责本项目主要人员的审计师、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复印件)

(五)审计、评估相关业绩证明等(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企业审计、评估工作经验)

(六)本项目的工作计划、人员安排、报价方案及是否接受垫付前期费用的说明

(七)本机构出具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与本项目无利害关系且近三年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及受过行业处罚等不良记录;

2、申报材料真实、准确;

3、对本项目所涉不公开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

上述材料均应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七、申报方式

(一)材料邮寄地址:邢台市信都区地质家园北门

(二)联系电话:13363325260  王律师

(三)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21017:30止

、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系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经河北省南宫市人民法院同意而为,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接受河北省南宫市人民法院与债权人的监督与建议。

(二)本次评标由管理人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标书,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等事项后评分决定,最后得分最高者入选。

(三)关于最终入选结果,管理人将于申报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入选机构,对于已申报但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四)审计、评估机构的入场时间以管理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五)参与本次申报而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各申报机构自行承担。为开展工作发生的差旅、住宿等一切费用需中选机构自行承担。

(六)本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作为委托合同的有效附件。

(七)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南宫市顶顶香调味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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