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贸企业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接管公告

北京国贸企业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接管公告

公开时间:2024-06-19 公 开 人:北京国贸企业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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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贸企业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

接管公告

 

北京国贸企业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员: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520日作出(2024)京01清申13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国贸企业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企业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463日作出(2024)京01强清106号决定书,指定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北京国贸企业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根据相关规定,自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申请的裁定送达之日起至强制清算案件终结之日,你方应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并移交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或清算组的询问,如实陈述与案件相关的事实;

三、提交已知债权人名册清单及相关证据;

四、配合清算组工作,完成清算组交办事项;

五、承担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

 

现清算组依法通知你方于2024628日前向清算组移交国贸企业公司的相关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同时,未经清算组同意,不得私自处置国贸企业公司的财产、偿还债务、签订合同等。

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与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的配合密切相关,请你方及时与清算组取得联系,配合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你方应全面履行上述义务,若怠于履行上述义务导致无法清算或无法全面清算的,相关人员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清算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10 - 8553 3740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特此通知。

 

北京国贸企业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

1.      受理强制清算申请裁定书;

2.      指定清算组决定书;

3.      人民法院通知书。


附件

民事裁定书.pdf 下载
决定书.pdf 下载
法定代表人通知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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