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平石龙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务人核对债权告知书

福建漳平石龙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务人核对债权告知书

公开时间:2025-07-14 公 开 人:福建漳平石龙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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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石龙化工破管字第17号

福建漳平石龙化工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

2025年4月18日,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闽08破申2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福建省漳平岩氟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对福建漳平石龙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石龙化工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5)闽08破申2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由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审理。2025年5月29日,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作出(2025)闽0881破5号决定书,指定福建省京闽清算服务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担任福建漳平石龙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共有5户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了10笔债权,申报总金额为 3,791,230.05 元。经初步审查,管理人全部确认及部分确认的债权为5户10笔,债权金额为3,789,561.26元。管理人编制了《福建漳平石龙化工有限公司债权表》并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另外,截至2025年7月14日,共有15户职工向管理人申报15笔职工债权,申报债权金额375,908.00元。经管理人调查结合职工债权申报情况,共确认职工债权14户14笔,职工债权金额为194,48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应当对管理人编制的《债权表》进行核对,有异议的应当说明具体理由。故管理人正式告知你,请你务必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7日内完成债权核对,并按要求填写《债务人债权核对表》并签字确认后邮寄给管理人(邮寄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安南路156号莲花大厦402室福建省京闽清算服务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联系人:陈心柔18559709280逾期未提交的,视为同意管理人的审查意见。

特此函告。

福建漳平石龙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七月十五

附:

1.福建漳平石龙化工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

2.福建漳平石龙化工有限公司债权表》

3.《债务人债权核对表》

 

 

 

 

 

 

 

 

福建漳平石龙化工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

职工身份信息

职工债权申报情况

职工债权确认情况

编号

债权人名称

公民身份号码

申报数额(元)

确认数额(元)

审查理由

1

陈桂凤

352626****1028

11,700.00

11,700.00

依据(2018)闽0881民初404号民事判决书确认

2

蒋南西

352602****1019

25,000.00

25,000.00

依据闽漳劳仲案(2018)001号裁决书确认

3

李如意

352626****1045

11,480.00

11,480.00

依据闽漳劳仲案(2018)001号裁决书确认

4

沈金穗

352602****1025

7,000.00

7,000.00

依据闽漳劳仲案(2018)001号裁决书确认

5

朱志学

352602****0210

4,400.00

4,400.00

依据闽漳劳仲案(2018)001号裁决书确认

6

严春梅

352626****1024

12,628.00

0.00

生效法律文书未能支持申报人主张的债权

7

吴巧秀

352602****1022

12,150.00

12,150.00

依据闽漳劳仲案(2018)001号裁决书确认

8

李小芳

350881****0220

12,150.00

12,150.00

依据闽漳劳仲案(2018)001号裁决书确认

9

刘卫萍

352626****1025

11,700.00

11,700.00

依据闽漳劳仲案(2018)001号裁决书确认

10

李联玉

352626****1026

11,700.00

11,700.00

依据(2018)闽08民终1243号民事判决书确认

11

陈文瑞

352626****1017

180,000.00

11,200.00

依据闽漳劳仲案(2018)001号裁决书确认

12

刘长乐

352626****1015

19,000.00

19,000.00

依据闽漳劳仲案(2018)001号裁决书确认

13

吴连成

352626****1014

21,000.00

21,000.00

依据闽漳劳仲案(2018)001号裁决书确认

14

陈春才

352602****1012

11,000.00

11,000.00

依据闽漳劳仲案(2018)001号裁决书确认

15

陈福南

352626****1013

25,000.00

25,000.00

依据闽漳劳仲案(2018)001号裁决书确认

 


福建漳平石龙化工有限公司债权表

(截止日期:2025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

 

债权人信息

申报情况

审查情况

备注

编号

申报人名称

本金

利息

其他

总额

本金

利息

其他

审定债权

审查意见

债权性质

1-1

福建省漳平岩氟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253,546.68

114,096.00

0.00

367,642.68

253,546.68

112,490.21

0.00

366,036.89

部分确认

普通债权

核减多申报的利息后,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对债权予以确认

1-2

福建省漳平岩氟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0.00

66,556.00

0.00

66,556.00

0.00

66,556.00

0.00

66,556.00

全部确认

劣后债权

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对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予以确认

2-1

龙岩文旅汇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905,000.00

1,895,181.52

23,000.00

2,823,181.52

905,000.00

1,895,181.52

23,000.00

2,823,181.52

全部确认

抵押债权

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对债权予以确认,并有权以债务人所有的动产设备、房产及土地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所得价款优先偿还

2-2

龙岩文旅汇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0.00

428,879.50

0.00

428,879.50

0.00

428,879.50

0.00

428,879.50

全部确认

劣后债权

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对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予以确认

3

漳平市人民法院

47,759.37

0.00

0.00

47,759.37

47,759.37

0.00

0.00

47,759.37

全部确认

普通债权

对债务人尚欠的诉讼费、执行费予以确认

4

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10.00

0.00

0.00

10.00

10.00

0.00

0.00

10.00

全部确认

普通债权

对债务人尚欠的案件受理费予以确认

5-1

国家税务总局漳平市税务局

21,715.37

0.00

0.00

21,715.37

21,715.37

0.00

0.00

21,715.37

全部确认

税收债权

对债务人尚欠的税费予以确认

5-2

国家税务总局漳平市税务局

3,780.00

0.00

0.00

3,780.00

3,717.00

0.00

0.00

3,717.00

部分确认

社保债权

对债务人尚欠的社保费用予以确认

5-3

国家税务总局漳平市税务局

0.00

30,705.61

0.00

30,705.61

0.00

30,705.61

0.00

30,705.61

全部确认

普通债权

对债务人尚欠的滞纳金予以确认

5-4

国家税务总局漳平市税务局

1,000.00

0.00

0.00

1,000.00

1,000.00

0.00

0.00

1,000.00

全部确认

劣后债权

对债务人尚欠的税务罚款予以确认

福建漳平石龙化工有限公司债权表

(截止日期:2025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

债权人信息

申报情况

审查情况

备注

编号

申报人名称

本金

利息

其他

总额

本金

利息

其他

审定债权

审查意见

债权性质

1-1

福建漳平岩氟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253,546.68

114,096.00

0.00

367,642.68

253,546.68

112,490.21

0.00

366,036.89

部分确认

普通债权

核减多申报的利息后,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对债权予以确认。

1-2

福建漳平岩氟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0.00

66,556.00

0.00

66,556.00

0.00

66,556.00

0.00

66,556.00

全部确认

劣后债权

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对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予以确认。

2-1

龙岩文旅汇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905,000.00

1,895,181.52

23,000.00

2,823,181.52

905,000.00

1,895,181.52

23,000.00

2,823,181.52

全部确认

抵押债权

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对债权予以确认,并有权以债务人所有的动产设备、房产及土地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所得价款优先偿还。

2-2

龙岩文旅汇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0.00

428,879.50

0.00

428,879.50

0.00

428,879.50

0.00

428,879.50

全部确认

劣后债权

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对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予以确认。

3

漳平市人民法院

47,759.37

0.00

0.00

47,759.37

47,759.37

0.00

0.00

47,759.37

全部确认

普通债权

对债务人尚欠的诉讼费,执行费予以确认

4

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10.00

0.00

0.00

10.00

10.00

0.00

0.00

10.00

全部确认

普通债权

对债务人尚欠的诉讼费,执行费予以确认

5-1

国家税务总局漳平市税务局

21,715.37

0.00

0.00

21,715.37

21,715.37

0.00

0.00

21,715.37

全部确认

税收债权

对债务人尚欠的税费予以确认。

5-2

国家税务总局漳平市税务局

3,780.00

0.00

0.00

3,780.00

3,717.00

0.00

0.00

3,717.00

部分确认

社保债权

对债务人尚欠的社保费用予以确认。

5-3

国家税务总局漳平市税务局

0.00

30,705.61

0.00

30,705.61

0.00

30,705.61

0.00

30,705.61

全部确认

普通债权

对债务人尚欠的滞纳金予以确认。

5-4

国家税务总局漳平市税务局

1,000.00

0.00

0.00

1,000.00

1,000.00

0.00

0.00

1,000.00

全部确认

劣后债权

对债务人尚欠的税务罚款予以确认

 

 


福建漳平石龙化工有限公司

债务人债权核

对《债权表》中记载的债权编号第                     号债权审查结果有异议

 

事实与理由:

 

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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