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世能科泰能源管理技术有限公司再次接管告知书

福建世能科泰能源管理技术有限公司再次接管告知书

公开时间:2024-10-17 公 开 人:福建世能科泰能源管理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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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世能科泰能源管理技术有限公司再次接管告知书

福建世能科泰能源管理技术有限公司:

福建世能科泰能源管理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人员、行政内勤人员:

福建世能科泰能源管理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沈忠东:

福建世能科泰能源管理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沈忠德:

福建世能科泰能源管理技术有限公司股东深圳世能科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725日,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闽08破申12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福建世能科泰能源管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能科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裁定将该案交由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审理,武平县人民法院于202486日以(2024)闽08242号《决定书》指定福建天岩律师事务所担任世能科泰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人依法对世能科泰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管理人要履行接管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职责。为了做好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交接工作,现将管理人拟接管的内容告知如下:

一、管理人拟接管的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债务人的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在内的实物财产及权利凭证;

2.债务人的现金、有价证券、银行账户印签、银行票据;

3.债务人的知识产权、对外投资、特许权等无形资产的权利凭证;

4. 债务人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海关报关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及其他印章;

5. 债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外汇登记证、海关登记证明、经营资质文件等与债务人经营业务相关的批准、许可或授权文件;

6. 债务人的总账、明细账、台帐、日记账、会计凭证、重要空白凭证、会计报表等财务账簿及债务人审计、评估资料;

7.债务人的章程、管理制度、股东名册、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以及债务人内部会议记录等档案文件;

8. 债务人的各类合同协议及相关债权债务等文书资料;

9. 债务人诉讼、仲裁案件及其案件材料;

10.债务人的人事合同档案文件; 

11.债务人的电脑数据和授权密码;

12.债务人的其他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不属于债务人所有但由债务人占有或者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管理人将一并接管。

三、债务人有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管理人将一并接管。

管理人接管时债务人还应提供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管理人已于2024814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网上发布了《福建世能科泰能源管理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移交财产、印章、账簿等资料的通知书》,现管理人再次请贵公司及您在收到本告知书7日内向管理人如实、全面的提供上述资料,如经查实存在虚假陈述、拒不提交或提供虚假材料情形的,管理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百三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提请人民法院追究相关的民事及刑事责任。

              福建世能科泰能源管理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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