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山东星源矿山设备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山东星源矿山设备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10-29 公 开 人:山东星源矿山设备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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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

山东星源矿山设备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5星源破管字1

山东星源矿山设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源矿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为由,向鱼台县人民法院提交了破产申请,鱼台法院作出(2025)鲁0827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山东星源矿山设备集团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指定山东文思达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星源矿业公司破产清算工作,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采用公开遴选方式聘用审计或评估机构,有关事宜如下:

一、基本情况

山东星源矿山设备集团有限公司1998年2月14 日在鱼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企业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潘述怀,注册资本1006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8277961981708。股东两名:潘述怀,持股比例90%,出资额9054万元(实缴);潘峰,持股比例10%,出资额1006万元(实缴)。公司住所地为鱼台县经济开发区西区。经营范围:水泵、矿用机械及配件、输配电控制设备、高压电磁线、电力变压器及配件的制造、销售;水处理设备的设计生产、安装、调试;安全避险装备技术开发;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和限制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审计工作内容

1.债务人的财务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资产流向、资产状况等进行审计核实,出具审计报告;

2.对职工债权、欠缴社保进行专项审计,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3.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审计;

4.案件终结时对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财产分配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5.对清算过程中的涉税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税款债权、资产处置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等提供咨询服务或出具书面意见书;

6.完成管理人交办的其他与清算相关的财务审计或专项审计事项

7.按管理人或法院的要求,就专门问题提供咨询、发表审计意见

8.债务人股东出资、大额交易、关联交易、承租方与债务人之间的往来、债务人的资金走向进行审计

9.列席债务人破产清算案件相关会议,对审计报告及特定财务审计问题进行解释、说明

10.根据本案工作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二)评估

星源矿业公司的评估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应收债权等债务人资产。

星源矿山公司的评估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清点核查各类资产;(2)破产清算资产评估报告;(3)资产变价处置过程中,管理人认为所拍卖资产包需要单独进行评估的,按管理人要求的时间出具评估报告;(4)制作抵押债权人对应抵押资产清单确认表;(5)其他与评估相关的报告、说明等。

)工作要求

1.基准日,法院裁定破产受理日。

2.审计、评估机构一经选定,须在接到管理人通知选定之日的第二组织工作人员入驻被审计、评估企业,开始审计评估工作;

3.被选定的审计、评估机构,2025年11月30日出具审计或评估报告初稿,法院确定的破产债权申报截止日起5日内,出具符合要求的财务审计或资产评估报告。

4.管理人或人民法院临时决定的其他审计、评估内容,届时另行确定完成时间。

5.审计或评估机构应当接受债权人、债务人、管理人及法院的监督。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单位办事机构所在地位于济宁辖区范围内,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质,在济宁法院系统制定的审计或评估机构名册内

(二)审计机构应列入2021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

)报名单位发布之日前两年内至少曾为3宗破产案件提供过审计或评估服务。

)报名单位与本案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予回避情形。

)拟派驻项目的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或评估机构注册评估师资质的从业人员分别不得少于4人员数量需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

)报名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记录。

四、费用

(一)报价需为一次性包干费用(含税价),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中介机构自行承担。自行报价,最终费用,以管理人报告审理法院同意的金额为准。

(二)费用的支付:本案件无预付款项。中介机构费用列为破产费用与其他破产费用同步清偿。

(三)本项目在审理过程中因对审计或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报告过期,管理人要求更新基准日,出具新的或补充报告的,各机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四)如中介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因实际情况导致中介机构工作量减少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五)因本案情况特殊,要求中标机构须按照要求时间出具报告,如逾期交付工作成果的,每逾期一日扣减合同款3%,超过五日,管理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机构承诺不再收取费用,并按照合同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

五、报名材料

申报审计、评估机构的单位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管理人提交申报文件一式份,以及与申报文件内容相应的证件、资料。申报文件 应包括以下内容:

1、自愿参与本项目意向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的证件、资料等;

4、本项目团队成员名单,包括项目成员名单、资质介绍、工作分工等,同时需明确项目现场驻点人员(不少于4名专业职称人员);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

5、有效的团队成员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6、申报机构拟定审计、评估机构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内容、完成时间节点等;

7、申报机构近三年承办破产审计、评估工作的经验和工作业绩(以审理法院或破产管理人签订的相关合同文件为准);

8、申报机构参与本案的竞争优势;

9、申报机构根据本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等,针对破产企业拟定报价方案,本次申报只接受固定金额的报价方案(注: 交通、食宿、调查等费用自理);

10、本机构出具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所提交的项目人员名单,组建项目团队,实际开展工作,项目负责人项目成员实际到岗现场办公,管理人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要求中介机构调整人员安排;

2本机构及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开展工作时,坚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干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4按照管理人规定时间要求,出具审计或评估报告初稿、正式报告

5列席债权人会议并接受法院、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的咨询,负责报告内容的解释工作;

6与本案债务人、债权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关系。

六、报名方式

(一)申报文件应于2025113上午10时前提交至山东文思达律师事务所,方式为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必须保证在期限届满之前到达),申报文件应当进行密封;

(二)联系地址:济宁市洸河路60号天工大厦七楼

(三)联系人:崔蒙蒙律师,电话13508974652。

七、选任规则

管理人根据中介机构资料,主要从中介机构注册人员规模、信誉、参与破产审计、评估经验、可进驻现场人数、完成工作时限、竞选报价等方面择优确定中标机构;

八、其他事项

)关于最终入选结果,管理人将通知入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中标机构应当自中标之日起第二日入开展工作

 

山东星源矿山设备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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