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海门区税务局补充申报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海门区税务局补充申报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5-03-26 公 开 人:海科工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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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科工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海门区税务局补充申报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2)润德破管函字第010-127号

 

海科工业有限公司、海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亚洲新能源(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债权人会议:

2025年2月18日,海科工业有限公司等三公司管理人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海门区税务局补充申报姜春峰等18人及陶孝香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合计234499.90元,并提供南通市海门区社会保险事业处出具的《关于处理海科工业有限公司部分职工社保费的情况说明》及人员清单的复印件。

经管理人初步审查,补充确认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海门区税务局对海科工业有限公司等三公司职工债权234499.90元。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对上述职工债权初步确认情况予以公示,如相关权利人对管理人上述确认情况存有异议的,有权在2025年4月7日前以书面方式向管理人提出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将对此予以复核并作出书面复核意见。如异议人对管理人复核意见仍不服的,有权在收到书面复核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海科工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海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亚洲新能源(中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海科公司管理人—法务部;联系电话:13646277208(咨询时间:仅限法定工作日 9:00—11:00;13:30—16:30);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永兴路218号中科科技园24幢二楼。

备注:管理人不予接收到付邮件,如使用到付邮件的,管理人将予以退回,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寄件人自行承担。


附件

海科工业-税务25.2.18补充申报公示.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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