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伏打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浙能伏打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5小时前 公 开 人: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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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吴律师 联系方式: 15901609707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6-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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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伏打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富阳区法院”)于2026年4月27日决定启动浙能伏打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伏打”)的预重整程序,并于同日指定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担任浙能伏打科技(杭州)有限公司预重整阶段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为维护债权人和浙能伏打的合法权益,有效整合资源,充分实现资产价值,提高债权人的清偿比例,临时管理人拟开展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招募有实力、有诚意的意向重整投资人(下称“意向投资人”或“参选人”)参与重整。现就本轮招募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一)工商登记基本情况

浙能伏打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08-15,法定代表人为王卫涛,注册资本为76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83MABW3TF4X6,浙江伏打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浙能伏打100%的股权,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新登镇贝山路支路33号标准厂房7号楼四楼401室,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核心资产及投资价值

浙能伏打的主要资产包括:(1)不动产:已取得浙(2025)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72626号的不动产权证,位于富阳区新登镇贝山路50号的22,463.58平方米的厂房和17,335.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厂房的主体结构基本良好,内部按锂电生产工艺设置洁净区、生产区、仓储区。配套防爆电气、通风除尘、三废处理、消防安防等专项设施均按行业标准建设,设施完好。建筑整体为新建状态,无结构性损伤,消防、环保、安全配套达标,使用情况基本正常。(2)车辆:一辆汽车;(3)机器设备及电子设备:1套铝壳组装设备、2套软包组装设备、2套涂布机设备、机器设备备件、办公电子设备等。(4)存货:主要为外购物料及部分半成品电池。

浙能伏打的核心资产为占地26亩的土地使用权及建造的厂房,该地块东至贝山路,南至厂区界线,西至相邻工业用地,北至园区道路。该地块土地已 “四通一平”。地块周边工业企业布局较为密集,坐落富阳新登工业园区内,周边各类制造、加工类企业集聚,城建基础设施配套完善,道路交通通行便捷。该厂房是为浙江伏打科技有限公司于杭州市富阳区投建的锂电池产业化项目所建,项目投建年产能0.1GWh超级快充磷酸铁锂电池生产线、配套500吨负极材料产线,项目规划总投资1.86亿元,于2023年4月开工建设,2024年4月开始联调,10月产品下线,并取得了IATF16949车规级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性证明,已具备年产0.1GWh锂电池以及500吨负极材料的生产能力,其电芯及负极材料等产品经第三方检测符合验证指标要求。

浙能伏打已经投入大量资金成本,在锂电池行业已初具产品竞争力,和多方主体建立了深度合作并签订了意向合作协议,并已具有电池订单,开展生产经营工作,具有很高的营运价值

二、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

参选人应为在国内外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重整意向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报名。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因浙能伏打系锂电池行业公司,参选人还应承诺:

1. 具有协助浙能伏打执行重整计划的资金实力,具备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与经营管理能力,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相应对价,有足够的资金支持重整后的生产经营;

2. 本次招募不限制意向投资人的行业分类,但具有较强的锂电相关产业布局和资源整合能力、商业运营能力、能够明确提供锂电相关产业资源支持,在同等条件下将被优先考虑;

3. 如意向投资人确定后,拟设立项目公司/合伙企业承接投资人权利义务的,投资人对项目公司/合伙企业的全部义务和责任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且项目公司/合伙企业的设立不得减免意向投资人自身依本公告及后续重整投资协议应承担的任何义务与责任。

三、招募流程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当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0日前将纸质版报名材料现场提交或邮寄送达至临时管理人指定报名地点,并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临时管理人指定邮箱。临时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决定是否提前取消或延长报名期限。

2. 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详细阅读本招募公告,在招募期限内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报名参选资料,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意向投资人需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一式两份,需加盖公章并签名。材料具体包括:

(1)参与投资的报名意向书(简要说明拟以何种方式参与投资、以及其他需要特别强调或说明事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模式、投资报价、意向保证金设置、资金来源、资金实力、投资计划等,且应具备切实可操作性。

(2)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若意向投资人为企业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信息或同等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若意向投资人为个人的,则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提交的,则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为律师的,还需提供律师证复印件及律所公函原件。

(3)如联合体身份参与投资的,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体相互之间应承诺就投资对价承担连带责任。

(4)意向投资人出具的无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等《承诺函》。

(5)意向投资人与投资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银行存款证明、征信报告等可以说明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投资资金来源的文件。

(6)意向投资人确认的联系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账户信息等基本信息。

(7)符合本招募公告中“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承诺或说明。

注意:报名资料应加盖投资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投资人个人签字;报名资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由临时管理人初步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临时管理人将书面通知意向投资人进一步洽谈。对于未按本公告完整提交的,临时管理人有权不予接受。

(二)尽职调查

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如要求进行尽职调查的,应当出具保密承诺函,并向临时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保密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意向投资人出具保密承诺函且缴纳保密保证金后,可向临时管理人提出尽调申请及尽调清单,临时管理人将根据法律规定及意向投资人申请进行必要的配合并提供相关材料。意向投资人最终放弃本次投资或未投资成功的,临时管理人将在收到书面申请等所需资料、并审核符合退回条件后按原路退返保密保证金(不计息)。

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三)洽谈磋商环节

为保证意向投资人招募工作的公平、公正,临时管理人在报名结束后将根据投资意向方案进行充分研判评估,并与意向投资方进一步磋商。

如经磋商后提交正式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超过1家的,临时管理人将在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等方式对意向投资人进行遴选。

四、其他事项

(一)事项须知

1.本次招募确定的中选意向方并非当然取得正式投资人资格。本案最终正式投资人资格的确定以债权人会议和人民法院认可为准。

2.本公告不构成对浙能伏打投资的要约,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3.因预重整工作尚在开展中,相关信息可能会发生变动,据此公告中当前列明的资产简介不作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有关本公告的内容以临时管理人最终解释说明为准。

4.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临时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中止或撤回本预招募公告,不承担任何违约和/或赔偿责任。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杭州市上城区三新路188号杭州国际金融中心汇西办公楼1座9楼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联系人:吴律师,15901609707,电子邮箱:wuyinheng@tclawfirm.com

诚挚欢迎各方投资者前来考察洽谈,参与浙能伏打的重整投资!

浙能伏打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O二六年六月三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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