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智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证照、印章、资料等遗失作废声明

关于重庆智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证照、印章、资料等遗失作废声明

公开时间:2025-05-31 公 开 人:重庆智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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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关于重庆智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证照、印章、资料等遗失作废声明

 

(2025)智建工程强清字第009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15日以(2025)渝05清申33号《民事裁定书》受理申请人重庆公用事业建设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重庆智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9日(2025)渝05破申40号决定书指定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重庆智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经查,重庆智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共有两名股东,重庆公用事业有限公司与香港智建工程有限公司

清算组现未能联系到重庆智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股东香港智建工程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经与股东重庆公用事业建设有限公司联系证照、印章、资料等移交事宜,其告知也未能掌握到重庆智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印章、证照、账册等任何资料,也无法联系上其他股东和相关人员。因清算组未能接管到重庆智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印章、凭证、账簿、财务报告及其他任何有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开户许可证、公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清算组也没有接管到重庆智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任何财务账簿等文件。为维护重庆智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声明如下:

2025531日起,重庆智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证照、印章、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私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开户许可证、合同、财务报告、凭证账簿等)遗失作废,如擅自使用者应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重庆智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三十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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