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洛娃日化有限公司宣告破产后工作安排的公告

关于北京洛娃日化有限公司宣告破产后工作安排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2-08-12 公 开 人:北京洛娃日化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3034次
  • 打印

关于北京洛娃日化有限公司宣告破产后工作安排的公告

 

2019年5月13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受理北京洛娃日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日化”或“债务人”)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以公开竞争选任的方式,2019年6月24日指定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2022年8月12日,法院依法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北京日化破产。

为保护北京日化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持北京日化经营性资产的营运价值,管理人拟尽快申请许可继续营业。根据自愿原则,在岗职工可以选择重新签订聘用合同,继续留任原岗位,待遇保持稳定。对于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将尽快进行分类梳理,符合法定条件的,管理人将依法申请许可继续履行。

后续工作中,北京日化的债权人、职工或合作方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管理人联系电话1861199928215133135806、13161283141;书面咨询意见可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利泽中园二区203号A座1216室 管理人(收) ;也可以发邮件至管理人邮箱:luowaglr@vip.163.com。

特此公告。

 

北京洛娃日化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8月12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