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公告

破产清算公告

公开时间:2024-01-30 公 开 人:安徽蓝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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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蓝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公告

 

合肥铁路运输法院于2024118日作出(2024)皖860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安徽蓝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杉电科公司”)破产清算,并于20241月30日依法指定安徽华律师事务所担任安徽蓝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蓝杉电科公司的债权人应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蓝杉电科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20日内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返还财产。逾期清偿或返还的,管理人依法追索

三、蓝杉电科公司应尽快向管理人移交企业资产、企业印章和账册等资料

四、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年3月1日上午9点00分在合肥铁路运输法院院第六法庭(地址:包河区休宁路与仰光街交叉口东南角)召开。债权人出席会议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或个人身份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五、管理人通讯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69号东怡金融广场B座39楼

联系人:李大玮律师18900547100李光凤律师18356073422。

邮箱:408513630qq.com

 

 

 

安徽蓝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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